快訊

高雄罷韓有死亡連署 蔣萬安反問綠議員「要不要大義滅親?」

MLB/大谷翔平首局首打席敲本季第13轟 山本由伸笑臉相迎

免苦等2027!蘋果明年3新品「來一波大的」 親民版Vision、觸控Macbook還有它

閃兵連爆 速堵三大漏洞

藝人王大陸涉嫌利用造假的醫療證明規避兵役,檢警擴大追查,藝人陳零九在警方偵訊後,移送新北檢複訊。記者陳正興/攝影
藝人王大陸涉嫌利用造假的醫療證明規避兵役,檢警擴大追查,藝人陳零九在警方偵訊後,移送新北檢複訊。記者陳正興/攝影

繼藝人王大陸之後,檢警清查後發現涉及「閃兵」者,除了藝人陳大天、李銓,以及陳零九、大根、阿虎、威廉等,可能多達一百多人,幾乎都是藉裝病取得造假醫療證明後逃避兵役

長久以來,藉裝病「閃兵」者不計其數,原因就在於審核不夠嚴格。過去要取得停役或免役證明相當不容易,以藝人吳奇隆為例,從小到大都是運動選手,在比賽時受傷導致右肩習慣性脫臼。雖然如此,吳奇隆還是在廿六歲時入伍服義務役,但在軍中仍一再發生習慣性脫臼;他在電影裡是生龍活虎,還曾做過單手伏地挺身,也讓人懷疑他裝病。最後吳奇隆複檢時被判定為丙等體位,並轉為國民兵役,但他也服了四一八天的兵役。

對比吳奇隆,演藝圈有很多人都沒當過兵,例如某知名歌手因僵直性脊椎炎免役,只是他又拍電影、又開演唱會,又唱又跳還打籃球,卻不能當兵,著實讓人困惑;如果他和吳奇隆同時期入伍,應該也要在軍中複檢體位。

過去體位複檢相當困難,筆者廿幾年前在部隊擔任輔導長時,曾陪同患有憂鬱症的排長至三總體位複檢;三總要求先住院三個月觀察,三個月後移往國軍八一八醫院(現為三總北投分院)再觀察三個月,才判定為精神疾病並停役。當時三總為唯一負責體位複檢的醫院,由於都是軍醫負責複檢,因此複檢嚴格且標準一致,想要藉此逃避兵役、取得醫療證明相當困難。如今責由七家醫院負責複檢,檢驗的標準雖都依據國防部的體位區分標準,但近年來判定為免役體位、不需服義務役的人卻愈來愈多。

筆者在學校負責學生兵役業務,曾遇到學生原本預備畢業後去當兵,結果一次過敏性氣喘就診,醫生告知他的情況應可免役,於是他鐵了心要去複檢;即使只要服役四個月,他卻說「聽說只要不要去三總,其他的醫院複檢都會通過」。筆者當時很想跟他說,我考進軍校時也有過敏性氣喘,但到谷關受完十周的訓後就好了,也沒有再復發過。

如今兩岸情勢緊張,義務役兵役的公平性更顯重要。許多年輕人不想被軍中生活約束,也不想浪費時間在役期上,因此想方設法逃避兵役;像是出國讀書,等到卅六歲後再回來自首罰錢了事,或是買假病歷。這次藝人「閃兵」如果沒有處理好,兵役複檢如果不夠嚴格,以後還是會有買通相關人員或捏造假病歷情事。若被判定為免役者愈多,在少子化的今天,將更難面對對岸的軍事壓力。

建議體位複檢應由國軍醫院統一實施,訂定統一的檢驗標準以減少造假。其次,體位判定應取消免役、國民兵或補充兵體位,一律改為替代役,畢竟服兵役是憲法載明之義務。再者,「閃兵」者的年紀如已超過卅六歲,雖已過役齡男子年紀,但除了罰款,也應補服完役期,如此對按規定服兵役者才公平。期盼國防部及內政部盡速研擬相關法令,以彌補「閃兵」漏洞。

兵役 王大陸 陳大天

延伸閱讀

藝人阿虎涉閃兵28萬交保 離去前致歉:耽誤大家時間

藝人閃兵案 男團成員陳向熙移送北檢

全在同間醫院複檢?藝人閃兵案延燒 新北澄清:並非都在北榮

藝人威廉涉閃兵 今綠島返台旋遭押解新北市刑大偵訊

相關新聞

閃兵連爆 速堵三大漏洞

繼藝人王大陸之後,檢警清查後發現涉及「閃兵」者,除了藝人陳大天、李銓,以及陳零九、大根、阿虎、威廉等,可能多達一百多人,...

別讓下一代在仇恨對立中長大

新北市板橋高中即將上任的校長劉淑芬,尚未報到便遭學生高掛布條抗議,內容包括「淑芬若獨裁,就滾出校園」等語,引發社會熱議。...

虐童致死修法 應思考增保安處分

引起社會關注的「剴剴案」,經國民法官合議庭審理後,對嫌犯姊妹分別求處無期徒刑、十八年有期徒刑。故有提案主張修正刑法,虐童...

拋開政治 扛起淨零責任

立法院十三日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案,為核電廠延役解套。行政院發言人隨即表示,修法後尚無相關尚無相關...

凝聚共識 務實面對核能

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核電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為四十年,因此繼核三一號機於去年七月廿七日停機後,占全台發電三%的核...

用腳投票!是誰綁住外送員的雙腳?

近期外送平台併購案之討論響徹雲霄,連勞動部也「參一咖」。不過將勞動力提供給外送平台的並非只有近年興起非典型就業型態的外送員而已,一般被僱用的如工程師、行政人員應該也都算在內,但為何外界討論「勞動權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