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命運大不同…也是性招待 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判6年5月
陳宗彥疑接受性招待案一審獲判無罪,是近年官員「染黃」案少見獲宣告無罪,台南市經發局前局長陳凱凌要求廠商性招待等,遭判六年五個月去年定讞;營建署前組長張之明等人喝花酒被起訴後,監察院去年底通過彈劾。
陳凱凌在南市經發局長在任期間向營建廠商誆稱能利用自身職務,協助取得工業區的土方工程轉包案等,多次索賄現金,及喝花酒、性招待等,且二○二○年至二○二一年疫情期間酒店沒開門,業者還透過酒店幹部要女服務生前往鋼琴酒吧坐檯,飲宴一番後,再陪陳去汽車旅館開房,每次坐檯費、陪宿費、旅館房費共數萬元,皆包商埋單。
陳凱凌不法利益近兩百萬元,檢方掌握對話截圖、開房紀錄、酒店支出明細等事證,還有包商與酒店幹部之間對話等,且陳等人認罪,讓案情相當明確。
另外,營建署道路工程組前組長張之明與下屬詹加欣涉指導廠商如何撰寫計畫、護航,以順利通過審查取得補助,向三名廠商收賄並喝花酒、接受性招待,甚至幫養小三,檢方前年八月起訴,指控收受不法利益高達七千多萬元,接受飲宴、歡唱、花酒及性招待五十六次;監察院去年通過彈劾張、詹二人。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