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脫身 陳宗彥性招待案一審無罪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收受性招待二次,台南地方法院昨審結判無罪,合議庭認為無法確認監聽譯文中的「陳董」是陳宗彥。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收受性招待二次,台南地方法院昨審結判無罪,合議庭認為無法確認監聽譯文中的「陳董」是陳宗彥。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任職台南市府期間接受酒店業者關說,收受性招待二次,被台南地檢署依貪汙等罪嫌起訴並建議從重量刑,台南地方法院昨宣判,合議庭認為無法確認監聽譯文中的「陳董」是陳宗彥,判陳無罪。

陳宗彥發表聲明 感謝法官

這是陳宗彥第三度在性招待風暴中暫時脫身,第一次是二○一五年南檢認為無不法,第二次是監察院針對本案調查彈劾不通過,第三次是昨天地院判他無罪。

陳宗彥昨發聲明感謝法官正確認事用法,獲無罪判決非常欣慰,謙卑地希望能就此揮別陰影。

陳琬惠酸 總統愛將很夠力

當初檢舉陳宗彥涉貪的民眾黨前立委陳琬惠昨天表示,賴清德總統的愛將、新潮流的子弟兵「真的很夠力」,如此敗壞官箴的劣行,她於二○二三年二月揭發時就已講得很清楚,結果法官竟以無法認定「陳董」是陳宗彥就判無罪,「難道手握黨證就可以為所欲為」?

檢方起訴,陳宗彥於二○一二、二○一三年間,因綽號「歐哥」連家樑、綽號「豆哥」王孝瑋等酒店業者關說偵查隊副隊長平調案,及請託視聽歌唱場所變更使用工程案,接受連、王安排酒店女服務生提供性招待二次。

台南地院指出,監聽譯文雖顯示陳宗彥二○一二年十二月廿六日晚間十時五十九分後,與王孝瑋有疑似電話聯絡偕女出場的內容,且翌日凌晨出現王孝瑋接到酒店員工詢問「秀錢」從哪邊抽的問題後,答稱「那個咖啡錢算老闆的」、「你同學寫陳董」通話內容。

陳宗彥否認接受性招待,連、王否認提供性服務外,也均無法確定所謂「陳董」即為陳宗彥。其他監聽譯文也曾出現陳宗彥向王孝瑋提及他的四位朋友中,有一位也稱呼為「陳董」,因而難以確認監聽譯文上一般敬稱為「陳董」即是陳宗彥。合議庭表示,二○一三年十一月九日僅有王孝瑋與酒店男、女員工電話監聽譯文為證,並無當日王孝瑋與陳宗彥通訊內容,也無其他證據證明陳宗彥當日曾從事性交易或接受性服務。

南檢回應 將研議提起上訴

法官認陳宗彥涉犯不違背職務收受不正利益罪嫌,連家樑、王孝瑋涉犯不違背職務交付不正利益罪嫌部分均無罪。連、王兩人圖利媒介性交罪共十罪,事證明確,連各判刑六月,應執行刑一年,緩刑二年,向公庫支付四十萬元,王各判刑四月,應執行刑八月,緩刑二年,向公庫支付廿五萬元,均得上訴。南檢指出,收到判決書將研議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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