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超新星】劉子新/五六(上)
如果可以,我並不想在雨季同一個新的人相遇。
因為想穿的鞋子可能擱在門欄尚未乾,因為相約見面時他可能會撐著雨傘走來,也或許還因為我實在有些討厭這樣朦朧的、使人恍惚看不清前的天氣,而那就會成為那無辜的新的人的第一印象,儘管天要大雨傾盆並不是他的責任。
雨天大路旁的便利商店會湧進一些沒帶傘的人,雨再大一些時座位區就會擠滿人和濕漉漉的摺疊傘,身處那種逼仄擁擠時,我的朋友看見他遠遠地走來,於是朝他揮手,他在感應門前收起雨傘,超商開門的音樂聲叮叮噹噹響起來,他走進來的時候不可避免的在瓷磚上留下一串腳印。
座位區只剩下我旁邊放著書包的位置了,見他似乎有意落座,我只好把濕透的書包抱在懷裡,給他騰出位置。
這時有蒼蠅隨著開門音樂飛了進來,開始惱人地繞著桌子轉,想必亦是來避雨的。
我的朋友向我介紹他,說他叫作羅,是她的國中同學。我看見他的瀏海被雨弄得糾結,手臂上的皮膚也盡是水珠,他身上帶著雨水的潮氣,書包擱在還印著油漬的桌上淌出一小攤水。
我的朋友起身說要再去買一點東西,向後推椅子時發出刺耳的聲音。
「書都濕透了吧?」我看著越來越濕的桌面忍不住問。
「應該吧,水都滲出來了。」
我覺得很好笑。聽我的朋友說他與我們在同一個補習班上課,只是因為教室太大、人太多了,他以前也沒有看過我的印象。於是我們交換了IG,他回家之後還拍了他在陽台晾書的照片給我。
雨天過後的早晨陽光通常很好,灑落在每個地方,他拍的照片裡,欄杆與陽台邊大樹掩映的光影落在書上,照片的邊緣還能看見倒吊著的書包。
在雨天裡的相遇大約就是這樣。
像一場不得不的避雨。
那之後有時我們會相約一起去吃飯,有時其實也並不必要見面,但我討厭極了自己一個人吃飯,也不喜歡一個人在路上行走。我總覺得在路上獨身行走的人好像不能有太多表情,笑出來或者遇見什麼難過的事情都不能有太大反應,不然便會被路人側目。
所以那些看到漂亮的、悲哀的事物所有的反應是做給身邊的朋友看的嗎?我有時候會這樣想,可是目前還沒有辦法獨自一個人在路上因為看到有趣的事物而笑出聲音來。
我朋友放學後常常有社團活動,於是她也經常不能陪我吃飯。其實我並不挑食,吃什麼都可以、和誰吃也都行,但除了她我在星期五找不到其他人陪我吃飯了。這時候羅正好問我,使我如獲大赦,大約只是持續了一兩次就偽裝成習慣。
他會與我聊他喜歡的電影、我喜歡的樂團、和我說他看了我推薦的書,甚至能夠分辨並回覆那些我本就是發給他看的限時動態。
其實相遇的時間並不很久,但親近是一種抽象的錯覺,有些人認識一兩個禮拜,明明沒有深入的了解卻像認識許久,我總覺得自己似乎一直在尋找定義模糊的「知己」,而那個形象日漸清晰,也或許就是他這個樣子。我們會說一些除了日常生活之外的話題,會聊很多很無聊、深思起來根本不知道有什麼對話意義的話題,這讓我一度很開心。
後來我們有時會在黃昏見面。
有時有空餘時間,我們會在吃飯前坐在公園的長椅上聊天,大部分都還是那些很無聊的話題,關於課業、關於分組作業、關於補習,原本我與他會把書包放在兩人中間,時間長了就放到兩側了。他一邊在有人騎自行車經過時說他聽不清楚我說話,一邊把書包挪到身側,我假裝沒有看見,但他故意小聲的說話,又對我笑。於是我的書包就也被放到另一邊了。
然後他從書包掏出一坨有線耳機,我看見他有些窘迫的將雜亂的線捋順,又用指腹揉了揉其中一邊之後遞給我。
「你喜歡有線耳機嗎?」我有點好奇。
他開始滔滔不絕的和我說有線耳機的好處,與無線耳機的不浪漫之處。我不太懂音質什麼的,對我而言其實也品不出什麼太大的區別,他提出的優點當中,以話語中的篇幅看音質也並不是重點,他的重點好像是情懷和時尚一類。
「所以你是喜歡有線耳機的『有線』,還是『耳機』?」
他愣住了,並說:「我聽不懂你想表達的意思。」
黃昏的公園有很多蚊子和日落時分橙色的溫暖,還有很多邊緣模糊朦朧的影子。我看著瓷磚與瓷磚間積滿灰塵的黑色膠條縫隙,幾乎就像自言自語一般問他:「就像喜歡小眾樂團,人喜歡的是『小眾』還是『樂團』?」
他沉默了很久,說喜歡不就只是一種感覺,把名詞和形容詞拆開來看太狡猾了,無論喜歡其中的什麼、被哪個特質吸引,都是喜歡呀。
我點點頭,也覺得自己問這樣的問題好像是刻意要刁難對方似的,可是我只是很好奇,我不知道「喜歡」是什麼。蚊子一直飛到我沒戴耳機的那邊耳朵,耳機裡他在播Androp的‘Koi’,那是首好聽的歌,我也很常聽,只是在這種情況下我實在很難把耳機裡的音樂和腦袋裡的旋律對在一起,不知道是不是只是因為那蚊子飛舞的聲音太惱人了。
後來我們便一起去吃飯,想來這其實也只是第三次與他一起吃飯,可這種不太需要技術的活動重複一兩次就會很習慣了,又一次體會到人類社交之中吃飯之必要,這讓很多事情都有了理由。
吃飯時就算不交談也至少有人坐在對面,想說話、想討論餐點、點餐時想參考他人意見(雖然不見得會聽),那至少有人能夠說說話,是誰都無所謂,那好像是一種有備無患,是抑制後天造成的寂寞的唯一解方。
我和他說起國中時,我不太喜歡黃昏。因為我曾經參加過一個行進管樂的樂團,我們總是在室外練習,大部分都在下午,冬天天暗得很快,有時練習還沒結束,天就要黑了,那時候我會把朋友的水壺藏在底下釘了個推車的老舊管鐘下,這樣水壺裡的水就不會被太陽曬燙,至少不是熱的。
還有在黃昏最接近天黑的十幾分鐘裡,風是很涼的,蚊子也很多,如果不是輪到自己的分部,坐在操場的紅跑道上,聽著銅管樂器吹著很壯闊但仔細聽有些許凌亂和破音的音樂,會覺得很悲傷,就像黑夜之後不會再有白天,或者孤身走到盛世的尾端那樣的頹唐悲傷。
我和他說,我畏懼運動會後搬著椅子回去空蕩蕩教室的時刻,畏懼和朋友一起吃飯大笑完後突然安靜下來的時刻,畏懼明明上一秒還大笑著揮手和很喜歡的朋友說再見,下一秒就要自己衝過小綠人倒數著的馬路與黑夜的時刻。
他笑了笑,說起他國中時班上的男生會毫無計畫的做任何事,在搗蛋的時候從不思考後果,隨領頭的同學指揮就盡做些不像靈長類或任何有辦法思考的生物能做出來的事情。他說完我們都笑了,尤其在他說他們班上的男生還會拿擦天花板的長拖把打電風扇,也不知道這樣他們能獲得什麼的時候。
不過吃完飯後便要理所當然的分手,畢竟我們最開始也就只是覺得一個人吃飯太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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