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彰化「芭樂公主」情殺案 國民法官法庭今判主嫌無期徒刑
彰化縣前年12月發生芭樂園凶殺案,鄭姓女農民被賴姓前男友夥同張姓友人綑綁,賴男持西瓜刀猛砍26刀,鄭女被救送醫仍不治。彰化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今審結,賴、張二男犯共同犯殺人罪,分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3年6月。可上訴。
國民法官法庭審查,賴男與鄭女原為男女朋友,與鄭姓合夥經營芭樂集貨場,賴男不滿鄭女分手,前年12月購買水果刀和西瓜刀,找他雇用的張姓助手到芭樂園,賴男先推倒鄭女,張男拿西瓜刀恐嚇鄭女不得亂動,接著用膠帶綑綁她的雙腿,賴男把西瓜刀拿過來砍鄭女,鄭女側身閃避,左側身體被砍26刀,最深一刀從左肩胛砍穿胸壁深入胸腔。
賴男行凶後與張男走到芭樂園外,看見鄭女座車,用西瓜刀砍破前擋風玻璃和亂砍駕駛後座,因聽見鄭女忍痛撥手機向家人求救,即返回芭樂園搶走她的手機,拿到園外大排水溝丟棄,再騎機車離開。附近農民聽見鄭女痛苦喊叫聲,趕來查看並撥打119求助,鄭女送醫急救仍因大量出血導致低血容性休克而死亡。
彰化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結果,認賴、張二人均犯共同殺人罪,賴男又犯毀損器物罪、強制罪,判處賴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又犯毀損他人器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又犯強制罪,處有期徒刑5月,應執行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張男處有期徒刑3年6月,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施以監護3年。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