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個資供集團恐嚇取財 前新北偵查佐遭判刑
時任新北三重警分局林姓偵查佐涉洩漏個資給不法集團供恐嚇,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依犯個資法,共5罪,各處林男有期徒刑6月,另依犯圖利罪,處有期徒刑5年2月。另定執行刑。
檢警調查,此犯罪集團自稱是徵信公司,主嫌招募多名成員參與犯罪組織,並專門在知名汽車旅館外蹲點埋伏。
檢警查出,該集團鎖定開高級進口車、且疑似外遇偷情者偷拍後,另勾結時任新北三重警分局林姓偵查佐透過公務機查詢對方個資與婚姻狀況,要求受害者花錢買回影片,否則威脅公布,有多人受害。
全案於民國112年曝光後,新北市警局表示,林姓偵查佐嚴重傷害大部分辛勤付出維護治安的警察形象,原提報停職,將加重處分,一次記2大過免職,斷然淘汰。
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認定林男利用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利用個人資料罪,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另犯公務員對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5年2月,褫奪公權3年。另定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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