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成立主權基金 央行前總裁彭淮南、現任楊金龍「三大立場」始終如一

政府推動台灣成立主權基金,中央銀行並非「絆腳石」,前總裁彭淮南、現任總裁楊金龍秉持的三大立場始終如一,包括:不反對成立主權基金,但不能無償撥用外匯存底,且需設專責機構、獨立於央行之外。
央行前總裁彭淮南在2010年便曾公開強調,央行從未反對我國成立主權基金,僅主張如擬成立主權基金,必須獨立於央行之外;基金如擬對外投資,應以新台幣自匯市購買外匯。
彭淮南曾表示,主權基金資產的運用及追求目標,與各國外匯準備運用的準則不符;因此,主權基金均獨立於央行之外。如擬從事國外投資,而短缺外匯,均發行債券從市場籌措各該國幣別的資金,再以該資金自匯市購買外匯進行對外投資。
彭淮南與楊金龍均強調,外匯存底與主權基金的目的迥然不同、二者操作原則必然不同。
外匯存底是提供一國對外交易的流動性,為挹注國際收支發生短絀時的外匯需求,目的在於調節供需、維持有秩序的外匯市場,資產管理操作原則,須保持高度的安全性與流動性、承擔較高的短期價格風險,以獲取長期較高的報酬率。
至於主權財富基金為財富管理,以未來及當代國民的未來福祉為重要考量,目的在於創造更多的財富,資產管理操作原則為承擔較高的短期價格風險,以獲取長期較高的報酬率。基於上述理由,不宜將「外匯存底」以「主權基金」的方式操作。
彭淮南當時示警,資產的報酬率與風險及流動性有關。報酬率較高的資產,其風險較高、流動性較低。因此,只有承擔的風險與具有的流動性一致的情況下,資產報酬率的比較才有意義。
外匯存底的投資標的須具備高度的安全性及流動性,不宜承擔高風險,報酬率必然相對較低。主權基金平常承擔較高的風險,因此報酬率比較高;但發生金融危機時,往往無法全身而退,而遭受龐大的損失,平時較高的報酬率會被抵銷。
楊金龍近期表示,政府若要成立主權基金,參考亞洲鄰近國家如新加坡、韓國主權基金的創設經驗,其首批資金來源有三種方式,包括財政部發債、財政部撥款、財政部出資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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