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代辦上下其手 空白本票隱藏利息43%

融資公司放款亂象很多,其中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除了什麼商品都能「商品貸」之外,還有外界看不懂的「大本票」詐術,本票居然可以「變大」為一張A4紙的大小,受害者在搞不清楚的情況下就蓋了章,金額讓代辦或融資公司填寫,最後竟因此揹上比實際借款多出數倍的債務。
律師趙興偉接受法扶基金會委託協助受害人,經手處理過非常多新型消債案例,他指出,由於法院在強制執行時「是用形式認定,而非採實質審查」,因此只要有發票日、發票人簽名,利率、借款金額和到期日(都由融資公司自己蓋章),就可以把這種A4紙大小的大本票,送到法院強制執行。很多借款人甚至不知有簽大本票,趙興偉直指,不肖業者刻意造成本票是在台北簽,結果付款地是在高雄,因此由高雄法院來作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使身在台北的債務人根本沒辦法去高雄打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官司,再加上融資及代辦公司作假,大本票上面的欠款金額,也根本不是真正的借款金額。
「全國律師聯合會」消債委員會主委的律師林孜俞指出,金保法雖然要求,不可在民眾不同意之下代蓋章及填寫,「但倘若是同意就可代寫和蓋章,這就是空白本票!」林孜俞強調,對方會主張已得到授權才有空白本票,因此這點和融資業法推動聯盟提出的融資公司專法直接規定大不同,不論借款人是否同意,都不可代填或蓋章,「而且怎可容許融資公司以公司機構來向一般民眾簽空白本票?」
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融資業法推動聯盟召集人林永頌也舉例,有受害人借卅五萬元,表面利息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十六,結果代辦費、手續費往上堆疊,最後業者填在大本票或契約上的數字,竟然高達五十萬元,受害人完全不知道這數字怎麼來的。
趙興偉指出,融資公司運用大本票,都有SOP。例如,明明車貸的利率是百分之十二,等受害人違約之後,融資公司就會把剩餘未還款項,再去本票裁定,本票利率將用百分之十六計息,這還不包括原本的本金加利息之後。
另一個案例是借款人用汽車貸款五十九萬元,實際撥款四十三萬六千元,利率百分之十六,分五十期,每期還款金額卻是以五十九萬元來計算,而非四十三萬六千元。結果是借款人繳付六期,還了八一四二○元之後,竟然之後大本票上的欠款金額仍有六十一萬六千三百四十元,比原來借到手上的錢還多。
趙興偉說,還有人借十五萬元,融資公司卻只給十萬五千元,表面的利率為百分之十五多,但法院換算出來,透過大本票操作之後的利率是百分之四十三點四四。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