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凌虐致死案 保母劉彩萱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判刑18年

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涉嫌虐死男童剴剴案上月底、本月初密集開庭,劉彩萱審判中認罪,檢察官對她求處無期徒刑,對劉若琳求刑18年,合議庭今天宣判,劉彩萱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劉若琳判刑18年。可上訴。
檢察官指控劉彩萱、劉若琳共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罪」、「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3罪法定刑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姊妹案發後羈押禁見迄今。
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虐童案密集開庭10天,創下庭期最長紀錄,多名專家證人到庭證述,證詞迫使劉彩萱認罪。
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丘彥南說,剴剴在劉家的照片,眼神流露出恐懼、空洞,研判長期受虐罹患憂鬱症,也懷疑遭性虐待;台大兒童醫院兒童胸腔加護科主任呂立說,剴剴的生殖器有深度撕裂傷的新、舊傷勢,懷疑遭到性虐待;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病理組組長、法醫許倬憲證稱,剴剴因低血溶性休克而亡。
曾在劉彩萱家擔任看護工的Mira是檢舉人,自美國來台作證說,剴剴冬天洗冷水澡,曾看見剴剴穿著尿布發抖罰站,不過沒有看過劉若琳對小孩施暴。
檢察官求刑說,剴剴672天的生命當中,有115天睜開眼期待的不是玩具、去公園玩,是擔心做錯什麼事?會不會被打,建議判劉彩萱無期徒刑,至於劉若認可劉彩萱的行為,一樣要在監所長期治療才能避免再犯,建議判刑18年。
劉彩萱、劉若琳姊妹的律師表示,剴剴因更換保母產生分離焦慮感,劉彩萱再以錯誤方式對待,造成剴剴身心問題惡化,建議判劉彩萱16至18年;劉若琳部分,律師建議如她犯的是致死罪,建議判刑10年1月,如果僅涉妨害自由罪,建議判刑1年6月。
依起訴書,劉彩萱、劉若琳是專業保母,為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會待出養兒童保母,2023年8月間,劉姓姊姊與剴剴外婆簽署托育委約書,約定2023年9月1日起以每天1000元在住處全天照護剴剴。
劉彩萱自2023年9月1日至12月23日以不聽話為由,用繩索、布條綑綁四肢、頭部將剴剴身體對折綑綁,用口罩、保利龍遮蓋眼睛後,用膠帶將剴剴綁附在椅腳。
檢方調查,劉若琳曾見剴剴遭綁住雙手、雙腳放置於水桶,因掙脫踢翻水桶嘗試掙脫,將剴剴綑綁固定再塞回水桶內,還長時間處罰讓剴剴裸體躺在地上、雙腳抬高跨門上,不得變換姿勢。
劉彩萱更命剴剴裸體罰站在陽台、屋內等角落到睡著,遇剴剴不從,即以腳踹、毆打、以眼神怒視、大聲斥喝及辱罵「機掰」,致剴剴身體因長期綑綁變形不對稱。
依檢方起訴犯罪事實,劉彩萱、劉若琳重複使用爬滿蟑螂的紙杯盛裝廚餘、燒焦物絞碎餵食剴剴,不幫剴剴穿衣長期無衣物蔽體,又因一天只提供半個紙杯的泥狀絞碎物給剴剴吃,致剴剴長期營養不良、感染肺炎。
2023年12月23日晚間10時,剴剴已嘔吐,手腳冰冷,劉彩萱僅將剴剴置雜物間角落,翌日凌晨發現剴剴已無意識,才請先生撥打119送醫,不過,剴剴送至台北市萬芳醫院前,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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