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案重判 外婆委任律師:嚴厲警告潛在虐童者

涉嫌虐死男童剴剴的保母劉彩萱昨被判無期徒刑,妹妹劉若琳判十八年徒刑,儘管法院判決和檢方求刑一致,但仍讓親友遺憾「判得太輕」,當初揭發剴剴案的前保母親友林祐生直言,現行最高只能無期徒刑,對判決「不滿意」,希望未來上訴後能變更條例,判死刑。
至於是否提上訴?剴剴外婆委任律師林孝帥表示,要跟家屬討論後決定,也直言「剴剴案的宣判,是能讓所有潛在、可能想要虐待幼童的惡性保母,給予嚴厲的警告」。
台北地院外昨聚集約卅名聲援剴剴的民眾,舉著「保母殺人」、「輕判假釋才是國安危機」等布條,高喊「兒虐零容忍」、「重刑不假釋」等口號,還有特別從馬來西亞、新加坡,帶著小孩飛來台灣聽審判的媽媽。
從台中北上聲援的鄭小姐表示,宣判結果有安慰到剴剴在天之靈的心,但希望未來這樣的事件不要再發生。她強調,「虐待有分輕重嗎?」劉氏姊妹都應該要無期,怒批二人根本是以凌虐為樂的垃圾,希望未來修法後能處以極刑。
林孝帥表示,宣判結果雖然沒辦法回應全體國民對於死刑的期待,但感謝國民法官對於被告處以被害人家屬希望求處的最高刑度。民事求償部分,已跟外婆協商,因為劉氏姊妹被視為共同正犯,未來會一起求償,目前還沒有估算金額。
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教授兼教育學院院長鄭瑞隆說,一般傷害致死罪能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剴剴案適用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等,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一審判決剛好就在刑度上緣,且以往法官做出的判決會比檢方求刑刑度略低,此案顯示完全和求刑一致,是恰如其分,屬於重判。
鄭瑞隆說,此判決顯示虐待兒童致死是無法容忍重大犯罪,成為兒童保護、權益倡導的指標性判決,會讓其他法官參酌,也是對社會宣告,虐童是天理不容、社會上不容許的。
新北市長侯友宜說,絕對不允許傷害孩子,否則就要按照法律從重究責,絕對不能輕易放過每個傷害孩子的事件。北市社會局則說,支持司法從重量刑,伸張公義,未來針對進法制面、行政執行管理面修正持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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