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遭叔猥褻7年 家庭集體包庇 爺:報警就收回財產

家住深圳的男子宋辰(當事人化名)稱遭親叔叔猥褻長達7年,16歲時他鼓起勇氣告訴家人,家人卻「集體包庇」,還反問他「為什麼不拒絕,還繼續去給他搞?」爺爺甚至以收回財產要脅他不得報警,逼得他幾近崩潰。叔叔後來被判刑4年6個月,不服上訴,今年2月,二審法院裁定駁回,維持原判。但宋辰說,他恨家人,迄今沒法正常過活,「不過是死命撐著而已」。
據鳳凰周刊報導,宋辰從2007年到2014年,一直遭受叔叔的猥褻,直到他16歲那年,2016年3月,他才把被猥褻的事告訴家人。然而,家人得知後不僅沒有理解他,更沒有表示關懷與支持。他稱父親的不作為,讓他幾近崩潰,讓他常常「想死」,也「想殺了我爸」。
在2022年4月他終於報警後,心理諮商師、律師、醫生、警察、法官都問他為什麽這麽晚才報警?而親戚們問的卻是,「為什麽不拒絕,還繼續去給他搞?」他待在家裡,日夜顛倒地打遊戲,只有不得已要見律師和心理諮商師的時候,才勉強出門。他也患有焦慮、抑鬱和創傷後應激障礙,接受過藥物和物理治療,並中止了高中學業。家中唯一堅定支持他的人,是大他四歲的姐姐。姊姊表示,她當時甚至覺得「弟弟隨時都有可能從自己面前消失」。
他的叔叔在2022年12月,終於被刑事拘留。然而,2023年底爺爺和姑姑竟上門找他,說「年輕人受傷了,傷痛可以隨著時間慢慢被沖淡。」並亮底牌,說若他官司打贏了,將會把他爸爸的物業全部都收回,並表示他們家就會沒有錢了。宋辰表示他不懂這是求和還是威脅,他仍決定走司法程序。
案子在2024年5月9日一審開庭,6月24日,深圳市寶安區法院判宋金宇犯猥褻兒童罪,刑期4年6個月。宋金宇不服,提出上訴,2025年2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即使判決已定,宋辰表示「我已經輸了,等於『淨身出戶』了」。認為自己沒有前途,沒辦法成為一個能正常讀書考大學的孩子,也被耽誤了10多年,他的哀傷表示「大家會質疑為什麽你當時不說,可問題不是出在施害者身上嗎?」,感嘆環境不會因為一個人承受了巨大的傷害,而發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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