頎邦科技空汙造假 公司罰1500萬、3員工判刑 法官:頎邦責任重大
半導體封裝測試的頎邦科技3名環安人員被控偽造空氣汙染排放數據,包含利用監測系統的模擬功能來產生虛假數據,以及手動修改檢測值使其符合許可範圍,最終導致公司在季度申報時提交了不實的報告,新竹地方法院依違反空汙法判6月,併科罰金20萬,而頎邦科技因其受僱人執行業務犯申報不實罪,遭判處1500萬罰金。
判決書指出,頎邦公司力行廠持有科學園區核發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需符合規定的排放標準,包括揮發性有機物總排放量須低於0.6(kg/hr)、全年削減率需大於50%、全年廢氣排放量最大550(m3/min),應定期向環保局申報,林姓、葉姓及陳姓3名環安人員從2020年至2023年3月間,聯合造假、篡改監測數據,並將不實數據申報至新竹市環保局。
其中,P001、P004管道的VOC監測系統被加設「流量及濃度上下限」,超出範圍的數值會自動生成範圍內數據,製造符合許可證的假象。另P002、P003、P005、P006管道的電子巡檢系統數值亦被調整,超出許可範圍的檢測值遭修改,使「洗滌循環水量」、「PH值」、「廢氣與廢水排放量」等欄位呈現符合規定的數據,並將不實數據上傳至頎邦空汙季報,並自該廠傳送不實監測數據至新竹市環保局。
法院審理發現,該電子化系統記錄若數值不在許可範圍內將無法上傳或歸檔,導致實際異常數據無法留存。
法官審酌,頎邦具相當規模公司,人力、物力充沛,卻在空氣汙染防制紀錄上,使受雇人在執行職務時得以不實登載,不論是VOC監測系統中加設數據模擬功能,最終長時間生成不實數據,或將系統設定為不符許可證範圍內的數值無法歸檔,一旦重新輸入符合許可證範圍內的數據歸檔結案,原先數值即遭覆蓋,而從未留存任何不符前揭許可證範圍的真實數值,系統設定或內部稽核顯然失當。
此外,林姓、葉姓及陳姓3名環安人員申報不實犯行,更因為頎邦各該數據留存方式,無從於事後確實查考該廠超逾許可範圍,嚴重影響新竹市環保局對空汙申報的管理。這三人犯行之行為情節非微,尤以被告頎邦公司責任重大,依空汙法判6月,併科罰金20萬,可易科罰金。頎邦科技因其受僱人執行業務犯申報不實罪,遭判處1500萬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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