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趁客人臉部蓋毛巾 按摩女指壓時摸走皮夾4000元藏鞋子
在養生會館擔任按摩師的郭姓女子,趁客人臉部覆蓋毛巾,在指壓服務時,從客人的皮夾內取出4000元,藏在鞋子內。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認定郭女犯竊盜罪,考量承認犯行,判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30多歲郭姓女子在養生會館當按摩師,去年11月20日傍晚在養生會館的包廂內,為莊姓男子指壓按摩時,趁用毛巾覆蓋莊男臉部的機會,在按摩過程中,乘機從放在按摩床下的置物籃內,拿走莊男外套口袋中皮夾內的4000元,得手後藏放在鞋子內。
莊男按摩後發覺皮夾內的錢被偷了,當場報警。員警到場後,查獲郭女把錢藏在鞋子內,製作筆錄後移送法辦。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時,郭女自白犯行,檢方依竊盜罪嫌起訴,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理後指出,郭女恣意竊取他人財物,對社會經濟秩序及他人財產安全造成危害,應予非難。考量犯後態度、犯罪動機和手段、竊得財物價值,以及自述高中肄業、家庭經濟勉可維持持等情狀,處拘役35日,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