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尿不出來 4歲男童被影射性侵 家長:整件事很荒唐要提告
基隆市一家幼兒園的4歲男童,被園內女童的家長指控「亂摸別人下面」,讓女童「痛得沒辦法尿尿」。男童家長向媒體投訴園方處理不當,也將告女童的家長妨害名譽。基市府教育處今天表示,全案已通報處理中,並請園方優先考量維護幼兒最佳利益,採教育輔導策略方式進行。
壹蘋新聞網今天報導男童的父母出面,提及4歲女童向家長表示,2天前在幼兒園被男童碰觸下體,痛得沒辦法尿尿。女童家長向園方反映,園方未先看監視器畫面釐清,就向男童家長告知此事,影射兒子「性侵」女童。
男童的媽媽說,4月下旬的周五兒子回家後說很難過,因為他不小心「弄到同學」,並比著右大腿的位置。到了下周三她送兒子上學,園方跟她說,女童的家長很生氣,因為「尿不出來」,一問才知道是男童「弄她尿尿的地方」,導致會痛,不敢尿,尿不出來。
男童的父親說,當天聽妻子轉述,馬上「殺過去」幼兒園,因為他覺得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4歲小孩子不會知道那是生殖器,或者是性器官。園方後來調閱監視器,發現兒子和女童當天沒有玩在一起,連排隊都沒有排在一起。隔天、再隔天去接兒子放學,女童還來找兒子玩。
男童的父親認為,如果女童的家長有疑慮,就立刻帶去驗傷,該負什麼責任他都會負,「沒有的話,他不能吞下這口氣。」
男童的父親指幼兒園的處置方式也有問題,如果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案件,24小時內就要完成通報。女童的家長周日跟幼兒園反映,園方周一就應該完成通報,但沒有,園方在周一也應該調閱監視器,不能等「事情爆了(他表達異議)」才處理,整件事都很荒唐。
基市府教育處表示,本案已依「教育部強化幼兒園發生性別事件通報調查處理機制」處理中,幼兒不具行為能力及責任能力,所以幼兒間的互動行為,不宜以行政調查確認有無,應以教育輔導模式處理,因此已請幼兒園優先考量維護幼兒最佳利益,採教育輔導策略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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