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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溥聰告蔡正元求償600萬 法官7月傳喚蕭旭岑作證
國安會前秘書長金溥聰被前立委蔡正元指以假民調騙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是破壞「藍白合」戰犯,金向蔡求償600萬元;台北地院今傳喚撰寫相關新聞的周姓女記者作證,周表示不能透露消息來源,法官訂7月7日上午傳喚「馬英九基金會執行長」蕭旭岑作證。
事實上,法官今原本預計傳喚周姓女記者、蕭旭岑2人作證,但蕭沒有出庭。金溥聰的律師慶啟人表示,蕭今天早上上王淺秋主持的廣播直播節目,節目是8點到9點時段,法官開庭時間訂9時30分,蕭上次就已請假過一次,法官才特地為他改到今日的庭期,但蕭居然仍然不出庭。
金溥聰認為,蔡正元2024年1月總統大選之後在媒體人陳文茜主持的節目、臉書貼文、「麥玉潔辣晚報」、「關我什麼事」發表4段有關言論,蔡不實傳述,具有惡意。
金溥聰起訴指出,依蔡正元的4段言論各請求賠償150萬元、共600萬元,另起訴陳文茜要求與蔡正元就其中300萬元負連帶賠償責任,法院分案審理
金溥聰日前聲請傳喚周姓女記者出庭作證,金的律師慶啟人今天詰問周姓女記者撰寫相關報導時有無採訪過金溥聰?是否可證言相關報導的來源「不是」金溥聰?
周姓女記者作證說,她無法透露報導的消息來源,也不能因個案破壞自己的採訪原則;周女說,她過去有公開採訪過金溥聰,但與金私下沒有私交,也沒有私下採訪過金,被指涉的有關新聞並沒有採訪過金溥聰。
慶啟人說,她完全認同記者不可以透露消息來源的原則,但是她並沒有要求記者說採訪對象是何人,只是問採訪對象是不是金溥聰,記者對此應有作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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