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約好朋友共赴摩鐵遭拒 新竹男竟把她掐昏...判緩刑
新竹孫男與女性友人返家途中,因對方拒絕前往汽車旅館,竟強行將她載往旅館並施暴掐頸致其昏厥。新竹地院審理後,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孫男有期徒刑4月。緩刑2年,須完成2場法治教育課程,並接受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2023年12月5日下午,24歲孫男駕車載女性友人曹女返家,途中卻臨時改變行程,堅持前往新竹市某汽車旅館。曹女察覺後拒絕,孫男仍執意開車前往,曹女試圖拉扯方向盤阻止,未果後被強行載至旅館房間停車場。
孫男將車門關閉後,無視曹女要求離開的請求,甚至搶走其手機,再徒手掐住其頸部並摀住嘴巴,導致曹女呼吸困難昏厥。之後雖將她載離現場,仍未立即放人,直至其姐姐介入、家人勸說後,才結束脅持行為。曹女隨即報警並就醫,診斷為雙手臂、胸壁與腿部挫傷等多處傷害。
法官認為,孫男輕率侵害他人自由且造成傷害,依法應予譴責。考量其無前科,犯後也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和解,最終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完成法治教育課程2場,並接受保護管束。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