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林昶佐駐芬蘭定了!總統令公布陳牧民駐印度代表、江雅綺駐英副代表

新北三峽北大國小78歲老翁疑駕車暴衝 最新受傷名單曝光

疑高齡汽車駕駛突暴衝...新北三峽北大國小嚴重車禍 4人命危、16人傷

行天宮受贈9筆房產上億元 董事長挨告詐欺失智老人獲不起訴

8旬張姓老翁2022年間捐款9筆房地產給台北行天宮行善消業障,老翁養女提告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涉嫌利用老翁患有失智症詐欺得利。台北地檢署偵結,認為老翁捐贈當時難認辨識能力不足情形,給予吳不起訴處分。

張姓養女指控,吳岳羽明知她父親患有失智症,對外界判斷力減退,難以合理分析評估,無意願贈與9筆房產,2022年11月30日卻被擅自帶往民間公證人事務所作捐贈契約,2023年1月17日辦理過戶到行天宮名下,排除她日後繼承權,行天宮詐取財產。

張姓養女稱,父親行動能力、表示能力沒問題,但長期對話就會發現判斷力、邏輯能力有蹊蹺,理解能力有問題。張姓養女指出,醫師在民事訴訟中出庭作證,2023年9月鑑定失智症,老翁覺得很多人要偷錢,疾病應涵蓋20、30年,因此推斷捐贈契約時已生病。

吳岳羽否認犯行,服務志工2022年10月間將老翁帶到事務所,老翁說要「寄付」,經筆談後老翁手寫要捐贈房產,他約老翁11月到行天宮拿捐贈資料,當天有法務、地政共3人,他沒有全程參與,他知道長照評估報告寫「無失能」且有老翁養女的簽名。吳說,他有請教老翁要不要讓女兒知道,老翁回答「這件事他可以作主」捐贈後對生活都沒有問題。吳說,他曾陪老翁去泌尿科就診,但不知老翁被診斷有妄想性人格,他沒有全程陪同,師兄說檢查後正常,若有退化也是正常老人退化。

檢方傳喚行天宮志工、不動產事物處理人員及公證人到案作證,老翁聽力有問題因此「筆談」手寫問明來意,老翁說要「做善事」捐不動產給行天宮,也有談到有一個養女,配偶過世有留錢給養女,所以不用再把房子留給養女「他要全部都捐」存款已經夠用,原本只有8筆不動產,第9筆是用手寫,老翁對不動產、稅的問題都很清楚,只是重聽講話比較大聲。

公證人作證稱,辦理公證前,贈與人年事已高,因此有請他提供無失智的報告,鑑定結果為無失能,他才幫忙公證此案;公證當天有錄影,老翁一直強調已給養女4千多萬財產,所以名下9筆房地產決定捐給行天宮,老翁也用台語說「寄付」、「送」也能理解土地增值稅,一再強調要行天宮付土地增值稅,他有問老翁公證後不能撤銷,老翁表示「不會後悔」

檢方認為,老翁2022年10月的長照評估為無失能,公證人公證過程也未發現老翁有出現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情事,此案第9筆房產是老翁親自到郵局手寫寄發存證信函,表達租期5年屆滿不同意續租,字跡工整、條理分明,且知租賃起始、終止時間,認為老翁應無辨識能力不足。老翁後續就醫紀錄、診斷證明出具時間,都在2022年11月捐贈9筆房地給行天宮之後,難以推論捐贈辨識能力不足情形,尚難用張姓養女瑕疵片面指訴以詐欺罪責行繩,吳岳羽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台北市行天宮受贈上億房產惹議,檢方偵結給予行天宮吳岳羽不起訴處分。記者楊正海/攝影
台北市行天宮受贈上億房產惹議,檢方偵結給予行天宮吳岳羽不起訴處分。記者楊正海/攝影

失智症 房產 行天宮 詐欺

延伸閱讀

台南整輛小貨車「泡在魚塭」 8旬老翁要載魚倒車退太多

身障翁夜間迷途 楊梅警民及時伸援

北港老翁騎車北上白沙屯拜媽祖 暗夜闖台61快車道挨罰

白髮送黑髮…他痛失愛子借酒澆愁醉路邊 警開導陪返家

相關新聞

無法確認陳董是誰...陳宗彥性招待案無罪 判決書、監聽譯文曝光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被控任職台南市府期間接受酒店業者關說,收受性招待2次,被台南地檢署依貪汙等罪嫌起訴並建議從重量刑,台...

買地設置圍籬阻居民通行 花蓮男拒繳罰鍰36萬元...土地遭查封

花蓮吉安鄉福興一街6戶民宅前道路為都市計畫用地,黃姓地主搶先購地,再要求每戶以60萬元購買;住戶認為價格過高無法接受,黃...

彰化芭樂公主情殺案 凶嫌無期徒刑、助手「一原因」只判3年6月

彰化縣前年12月發生芭樂園凶殺案,賴姓男子指揮張姓助手綑綁鄭姓前女友,接著持西瓜刀猛砍26刀,鄭女被救送醫仍不治。彰化地...

徐少東吸金22億判13年人跑了 若遭通緝4100萬交保金將沒入

三聯集團負責人涉嫌吸金22億元被判13年,官司尚未定讞,徐卻於9日失聯至今,他的兒子曾報案協尋,前天卻又「撤尋」,並傳出...

吸金22億經濟重犯徐少東傳逃日本 接觸日本手法曝:狂蹭黃仁勳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涉吸金22億被判13年,9日他突留下訣別家書失聯,徐的兒子報案協尋,前天又跑到派出所「撤尋」,還拿出...

陽信銀行協理、副理放貸2.5億收回扣40萬 4人起訴

台新環保公司負責人黃姓姊弟涉以廢止的1億元出售廢塑膠裂解油機合約,向陽信銀行申請貸款,長安分行時任郭姓協理、陳姓副理涉私...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