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四路夜市兄被告違保護令 哥否認罵弟「嘴秋」:我在罵太太
陳姓男子有家暴行為,弟弟聲請保護令獲准。兄弟同在基隆愛四路夜市相鄰擺攤時發生糾紛,弟弟指控哥哥言語騷擾他,簡易庭法官依違反保護令罪判拘役20天。陳男上訴,指那些話是對太太說的,不是對弟弟。合議庭法官依現場監視器畫面等事證,採信陳男辯詞,改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因對弟弟施暴挨告,弟弟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法官2024年4 月23日核發,約束陳男不得對弟弟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騷擾、控制或侵害行為,也禁止聯絡弟弟的騷擾行為。
陳姓兄弟在基隆市愛四路夜市相鄰的攤位做生意,弟弟2024年6月4日報警指出,因為看到哥哥攤位的椅子越線,所以請哥哥和嫂嫂挪一下椅子,結果發生口角,哥哥朝弟弟咆哮「你干有懶趴(台語,陰莖)、「比較秋(台語,囂張)嗎?」等話,弟弟提告。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後,認為陳男違反保護令罪,向基隆地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理後判陳男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
陳男不服並上訴,改由基隆地院合議庭審理時,陳男承認有說出檢方起訴書中的那些話,但那是在在自己攤位與妻子拌嘴,因為妻子先罵他「你嘴怎麼那麼秋」,他回沒有,他在工作,並回罵妻子「你的嘴不要那麼秋」。他和弟弟隔著帆布,並沒有見面,是弟弟誤以為那些話是在罵他。
法官指出,雙方是因攤位擺設超線引發口角,弟弟證述請哥哥和嫂嫂挪動椅子時,嫂嫂對他說,「你在哭喔……你不是啞巴?不是很秋?」並且不斷罵他,哥哥接著講話,夫妻一直講他,回說「現在秋是秋安那」,後面哥哥又說「你甘有懶趴」、「嘴很秋」等話,所以才提告。
法官也勘驗夜市攤位監視器光碟內容,哥哥對妻子說,「嘴不要那麼秋啦」,弟弟在隔壁攤位,隔著布簾說,「多秋?」「哪有你秋?」哥哥回應了幾句,但因為雙方同時說話,無法辨識內容。哥哥後來轉頭面向妻子說,「妳懶趴卡秋哦?」弟弟生氣回應說,「我懶趴秋?」
法官勾稽相關事證,指案發過程,陳姓兄弟攤位中間隔著布簾,雙方自始至終非但看不到對方,也未見有任何互動,加上現場說話人聲此起彼落,對話內容相互交雜,哥哥究竟是否針對弟弟對話已有疑慮。檢方所舉事證,未達確信哥哥確有違反保護令犯行程度,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撤銷原判決,改判無罪。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