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提分手 新北男竟持偷錄2人性愛影片要脅復合
新北市楊姓男子不滿交往多年女友提出分手,不僅持偷錄2人魚水之歡性愛影片,及截取影片中前女友面對鏡頭裸露胸部畫面,傳送給前女友要脅復合,新北地檢署日前依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9月21日,楊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出分手要求,去年10月初竟持2022年7月中及同年8月底,偷錄2人魚水之歡的兩段各長達7分鐘及14分鐘的性愛影片,並截取影片中前女女友面對鏡頭裸露胸部畫面,以電子郵件方式傳送給前女友要求復合。
「這樣冷處理是好的嘛?」「明天12時前給妳最後機會談」、「要我傳到公開網站?」楊男不滿前女友遲遲不回應,從去年10月初至去年12月底,2個月數度傳訊要求前女友出面不成,還曾騎機車至前女住處停車場及工作地點等候堵人未果。
新北警方去年12月中持搜索票至楊住處搜索,查扣儲存有性愛影片的犯案手機2支,楊男到案後,警方第一次詢問時,坦承未經前女友同意錄製2人性愛影片,但第二次詢問又改口否認妨害性隱私,辯稱有經前女友同意。
檢察官認為楊男竊錄性影像還藉此恐嚇、騷擾前女友,嚴重危害受害女子身心及安全,日前依無故竊錄他人性影像罪嫌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且不諭知緩刑,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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