哽咽稱「冤獄」...押9個月了 柯文哲盼李文宗交保回家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傳喚坦承行賄罪的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作證。柯文哲在法庭上哽咽說,已經被押9個月,李文宗跟京華城無關,希望李文宗交保回家,直呼「冤獄!」

受命法官今下午問朱亞虎有拿300萬元獎金?朱回答「晝夜不睡覺,很辛勞的當總協調,有300萬元獎金,扣稅拿了278萬多元」。法官問朱,有和沈慶京約好對容積率有功的可獲獎金?京華城案有行政訴訟下,為何還要推動審議?朱回答,要完成任務,成功或失敗都要繼續爭取。

審判長補問朱亞虎,傳訊息給李文宗「小沈十分小氣」訊息提到「我領他薪水必須依他的命令做事」、「我已經遠離以前的郝市府團隊及郝市長」、「我永遠不會理會小氣的小沈、他想見市長、我領他的月薪、實在是不能不為呀!」等,一段段的用意是什麼?

朱亞虎回答,他最大的用意就是因為210萬給民眾黨,他傳訊息給張哲揚、蔡壁如、李文宗3人,3人總有1人會跟柯文哲報告,不然捐了根本就不知道。

檢察官今秀出投影片要論述朱亞虎證詞可採信,遭眾人律師直指是「這是辯論!」審判長諭知,目前尚未調查證據完畢,請檢察官依訊問上周、本周訊問朱亞虎可信與否,5分鐘完成論述。

檢方認為,朱亞虎證稱的柯文哲與沈慶京會面、沈慶京討好及2018年感謝容積率560%等都足以採信。

審判長說「各說各話,現在律師可以表達意見了」沈慶京辯護人認為,朱亞虎在高銘鴻有無給政治獻金明顯有誤,朱亞虎說法變數太多,朱內心的想法不可採。

柯文哲辯護人指出,對於沈、柯會談,朱亞虎沒有親自見聞,2020年2月20日要回復樓地板面積120284平方公尺根本不是事實,朱亞虎2020年3月12日和柯見面也沒有談到京華城,另「210萬元沒有收賄對象,不知是在認什麼罪」起訴書中只寫朱亞虎傳訊給李文宗,可見起訴書與事實不符。

柯文哲今在法庭上哽咽,也多次清嗓說,李文宗只是客氣的回朱亞虎訊息,就被檢方羅織罪名,李文宗跟京華城案無關,李是他在選總統時才來幫忙,已被羈押9個月,希望李可以交保回家,當庭直言「冤獄!」

應曉薇今說感謝朱亞虎作證她沒有亂花威京集團的錢。辯護人直指,朱亞虎證詞臆測,時序混淆搞不清楚,無證據能力,朱亞虎沒有親自見聞,不排除迎合檢察官。

沈慶京今天坐在輪椅上發言,120284樓地板面積不需要陳情、安全的,卻被搞鬼「不見了」沒有任何好處為何要行賄?憑朱亞虎這樣講,就把我們收押?2月20日他和柯談話是講基金會變音樂會,希望柯全程參加,還有提到氣候變遷、眷村節「若要講京華城案早就講過了,不會到2020年再陳情!」

李文宗說,他沒有參加京華城案,朱將軍是唯一和他有接觸的京華城人員,朱是市府的客人,2020年4月後朱將軍與他沒有往來,他和京華城沒有關聯「我沒有收賄,也沒有擔任民眾黨財務長」

審判長諭知,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羈押期間將滿,5月15日提柯等3人,傳喚被告黃景茂、彭振聲,並傳喚林欽榮、林洲民作證。5月20日則就李文宗延押訊問,緊接著詰問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再對柯、沈、應延押訊問。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京華城案 朱亞虎 李文宗 柯文哲 沈慶京

延伸閱讀

羈押庭休庭46分鐘 沈慶京律師質疑檢察官不正訊問朱亞虎…聲請勘驗錄音

柯文哲與應曉薇「通電話」談京華城? 朱亞虎:那是我的推測

京華城案柯文哲今再出庭 朱亞虎作證認了行賄還有爆點?

朱亞虎作證和李文宗交情好互動最多 「我一定跟他講過京華城案」

相關新聞

柯文哲哽咽:李文宗與案情無關「冤獄」9個月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傳喚坦承行賄罪的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作證。朱改口稱應曉薇與柯文哲談京華城...

吸金22億判13年 徐少東失聯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因涉違法吸金廿二億元被判刑十三年,九日在家留下道別字條後失聯,高雄高分院昨下午開強制處分庭,徐未現身...

涉認親官司 王文洋:尊重司法

七十四歲的宏仁集團總裁王文洋,昨被爆出與一名年輕女子生子,女方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王文洋昨發聲明表示,尊重司法程序,...

哽咽稱「冤獄」...押9個月了 柯文哲盼李文宗交保回家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傳喚坦承行賄罪的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作證。柯文哲在法庭上哽咽說,已經被...

徐少東疑早偷渡出境...檢方通知外交部註銷護照 將發布通緝

三聯集團負責人徐少東以投資電信APP為名,吸金逾22億元,家屬聲稱11日發現徐「失聯」即報警,更有傳聞指徐最後足跡出現在...

徐少東判12年疑脫逃?最高檢:應請實施科技監控

重大經濟罪犯徐少東未依法院裁定於本周一向派出所報到,最高檢察署今表示,已責請高雄地檢署儘速查明,並呼籲重大犯罪被告於審理...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