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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分局跨轄萬華兼差「色情圍事」 2警各10萬交保
台北地檢署掌握情資,指新北市板橋分局警備隊員警賴冠安、陳揚勝,疑受業者請託充當「色情圍事」,在萬華區分轄內應召站看場顧小姐,每月賺取外快花用,檢方今天搜索約談2警到案,檢察官複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個資法諭令賴冠安、陳揚勝各以10萬元交保。
據了解,賴冠安、陳揚勝否認兼差當保全,也從未領過外快,強調是為了查緝通緝犯,因此在萬華區培養線民,去應召站都是跟「線民聊天」,掌握辦案線索,順便去吃飯,沒涉及不法;不過,警方查出陳揚勝洩漏通緝犯個資給業者,正釐清動機。
據調查,萬華分局先前查緝轄區內一家色情應召站,查扣手機發現賴冠安、陳揚勝經常出入該店「圍事當保全」,每月有額外收入,移請警政署政風室調查,由警政署報請北檢指揮偵辦。
據調查,現年37歲的賴冠安,在板橋分局任職11年,34歲陳揚勝也在板橋分局任職12年,今天上午2人上班期間,分別遭雙北市警局、警政署政風室搜索辦公桌及置物櫃,扣押手機分機鑑定。警方初步調查,陳揚勝曾多次傳送通緝犯個資給色情業者,但從未在萬華抓過人。
板橋分局指出,分局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警紀警辦」原則,積極配合地檢署依法辦理,如經查證確有涉及不法行為屬實,將依法從嚴辦理,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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