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藝人侯沁潔報案控警「集體圍毆」 所長:她根本無法溝通
新北市林口警分局針對女藝人侯沁潔指稱遭20多名員警「集體圍毆」的控訴,稍早由明志派出所所長蔡佳良說明澄清,她當天疑似精神狀況不佳,後來又拿手機拍攝員警辦公區域,不服制止情緒失控,才被依妨害公務逮捕。
所長蔡佳良指出,侯女是在11日凌晨4時許進入明志派出所,聲稱要報案金融卡和汽車遭竊、信用卡被盜刷、遭台北市警員妨害秘密等案。她所描述的狀況都是民國110至111年間發生,提不出具體詳細發生時間地點。
且之前已經報過案,明志派出所員警仍依規定處理,已於4月24日受理,並依單一窗口將資料轉至案件發生管轄新莊警分局,當天半夜她又到明志派出所說要再次報案,而且疑似精神狀況不佳,根本無法溝通。
侯女不願離去,一直坐在值班台旁邊直到清晨6時40分左右,突然起身走進辦公區域內,員警詢問意圖,侯女不予理會,被攔住才說要借廁所。當時已告誡警察機關辦公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但她走出廁所之後拿出手機拍攝辦公區域,經多次告誡仍持續錄影,才被告知將以妨害公務罪嫌逮捕,侯女情緒失控激動反抗,被壓制上銬。
大約上午7時許,員警發現她受傷,且聲稱身體不舒服、心臟不適,便請救護車送輔大醫院檢查,中午11時57分診療結束帶返派出所製作筆錄,當日下午5時許依妨害公務罪嫌隨案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無保請回。
所長蔡佳良強調,警方全程均依規定處置,該時段派出所內只有6名警力,不可能如她所說有20幾人關門施暴「集體圍毆」,妨害公務案當天下午即移送地檢署,也不可能如她描述「在派出所將近三天沒睡,昏迷兩次也不給飯吃跟水喝」。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