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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員工無故被打疑警方怠慢 桃市議員緩頰:據了解警方沒怠慢
詹江村臉書寫下,他依據館長,求助影片說法,向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了解內容,林告知說當事人被打當天晚上8點多,持驗傷單至中福派出所,表示4月27日下午4點30分,在九和二街45號附近路口被打,但是詳細是哪一個路口,已經忘記,並且無法確認詳細的時間跟地點。
詹說,當下警察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告,被害人表示再考慮看看是否提告,並沒有完成提告程序。於是他到健身房,想協助被害人完成提告程序,健身房幹部表示,他們不便對外表達意見。
詹表示,他到中福派出所了解,承辦員警說,因被害人無法確認被打的時間地點,警察當日陪同該員,看了一個多小時錄影帶。
詹說,分局長播放錄音檔,當時當事人先到興國派出所報案,興國派出所問他是否出示驗傷單,被害人說那他先去開驗傷單,後來晚上就到中福派出所,看了一個多小時錄影帶之後,當事人表示很累要先離開,當時並沒有完成報案程序。
詹表示,雖然當事人還沒完成報案程序,但是警方依然在追尋附近路口錄影帶,主動偵辦釐清案情。依據他本人聽錄音內容,警察從頭至尾都盡力協助,也沒有任何怠慢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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