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開車夜會小三行車記錄器洩底 露骨對話全都錄成鐵證
王姓男子深夜開車外出向老婆謊稱有急事要見同事,直至隔日凌晨2時才返家,老婆查看行車記錄器影像,錄下露骨親密對話,比如「內褲往上跑」、「不要再親我」等語,才發現丈夫私會「小三」,在車內近5小時,憤而提告。法官判決王男與小三侵害配偶權,要連帶賠償25萬元給王妻。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王男113年6月23日晚間向老婆謊稱要見同事開車出門,直至隔日凌晨2時才返家,王妻感覺有異,查看行車記錄器影像,才知王男是搭載同學王女一同兜風,2人單獨在車內相處近5小時之久。
王妻指控,行車記錄器錄下「我連你老婆醋都吃怎麼辦」、「我都忍不了」、「又會被吃掉了」、「奶頭」、「敏感」、「內褲往上跑了」、「妨害風化」、「不要再親我了」、「我太喜歡你」、「我是什麼…我是你的小可愛啊,煩,好喜歡你喔」等語,2人並發出互相摟抱、親吻、撫摸等行為,逾越普通朋友分際,控丈夫不忠,對兩人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50萬元。
王男坦承開車載王女兜風聊天,2人並在車上有擁抱的情形,但是並未發生性行為,認為車上行為並非民法第193條第3項所指稱情節重大,妻子不得請求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
王男並指113年6月25日王妻邀約王男跟其家人共同出遊日本,2人已和好如初,王妻還曾以LINE傳簡訊表示,「我不會怎樣」、「我不會有任何動作,我不會告人,這樣可以嗎」,認為其已拋棄損害賠償請求權。
法官指出,從行車記錄器譯文可知,2人確有於車內發生互相摟抱、親吻、呻吟、撫摸性私密部位等親密行為,2人也知悉自身舉措已逾越一般男女分際,比如提及「有時候講到你老婆我就會覺得道德底線就會出來了」、「我們在車上這樣摟摟抱抱」、「不要摸」、「喬一下內褲,內褲往上跑了」等。
法官認為,王妻並未拋棄民事求償損害賠償權利,王男與小三所為動搖王男夫妻間忠誠、互信之基礎,破壞婚姻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判決王男與小三侵害配偶權,要連帶賠償25萬元給王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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