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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祖歸宗纏訟20年!吳火獅私生女討新光百億家產 提告6兄姊
根據「鏡週刊」報導,新光集團創辦人吳火獅生前外遇,有一名私生女陳子婷,曾以支付生活費為代價,要求陳子婷不要進吳家,法院據此認定吳家對陳子婷有撫育的事實,陳子婷獲法院認定為吳家人,如今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與台新金董座吳東亮兄弟再度被她告上法院,索要百億家產。
吳火獅1986年過世,2004年陳子婷母親陳麗如提告要求確認親子關係,隔年開庭,但遭台北地院判決敗訴,陳子婷認親失敗;2006年時任新光保全董事長李峰遙出面代表吳家拿50萬元現金給陳麗如,後來每月付30萬元生活費,但要求陳子婷不要進吳家,避免造成吳火獅的遺孀吳梁桂蘭不悅。
2012年陳子婷採「死後認領」方式再度提告,吳火獅6名子女為被告,吳家當時拒絕與陳子婷驗DNA。2014年陳子婷與母親丈夫的親子關係不存在已獲法院認定,且由於吳家的確有支付陳子婷生活費,成為吳家撫育陳子婷的事實,去(2024)年11月陳子婷獲最高法院判勝訴確定後,已在身分證的父親欄填上「吳火獅」。
今年6月,陳子婷向士林地方法院訴請分配吳火獅遺產,取得「應繼分」,法官訂7月24日開庭調解。根據推算,新光及台新二大集團,總市值逾5,000億元,吳火獅遺產預估為數億元,至於長達20年的分產訴訟如何畫上句點,還需經由法院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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