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兒童工作證制度獲迴響 李靚蕾今赴衛福部說明想法

藝人王力宏前妻李靚蕾以「沉靚時間」為暱稱,在國發會網路平台「提點子」提案,希望國內效法澳洲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以保護國內兒少安全。提案至今累計近9千網友覆議,衛福部保護司今天依規定邀請李靚蕾至衛福部了解其主張,據了解,她在人本基金會人員陪同下,已與衛福部完成意見交流,全程大約1至2小時。
李靚蕾3月19日在國發會網路平台提案,不到一個月就通過門檻,截至今天累積8792個覆議。提案內容指出,建議政府參考澳洲運行25年「兒童工作證制度」,並點出目前良民證無緩刑紀錄,不適任教師仍有漏洞,有前科狼師反覆侵害學生,營隊、才藝班、家教等存在三不管地帶,容易滋生兒少性犯罪案件。
李靚蕾在提案說明中點出,現行司法存在漏洞,讓台灣兒少被反覆推到狼師懷中,且已有許多案例。有兩次性侵前科的「台中少棒狼師」通過教育單位審核再次被國小聘雇,導致41個男童被性侵90次;曾犯下多起性侵兒少案件的「戲曲學院狼師」,至今仍在繼續指導戲曲學生;曾性侵兒童的「桃園狼師」,出獄後又再開了招收兒童的畫室。
李靚蕾提到澳洲制度的優點,包括無死角確保兒少安全,意即不論校內或校外,任何與兒少密切工作者,均依法要求不得有性侵害、虐待兒童等不良前科。另,澳洲做法有雙重規範,要求雇主在允許工作者接觸兒少前,必須查驗兒童工作者,否則將有刑事及行政罰則。她表示,藉兒童工作證制度,可改善良民證及不適任教師制度漏洞,並減輕主管機關反覆查核工作。
衛福部保護司科長黃瑞雯表示,提案人與衛福部基於共同保護兒少立場交換意見,主要討論內容包括如何劃定需要兒童工作證的工作範圍,證照效期時間應有多長等,提案人主張完整移植澳洲模式。目前國內已有兒少工作者消極資格查核,例如擔任教保員者不得有兒虐、性侵等前科,至於沒有被納入消極資格者盤查者,則必須思考如何劃定範圍。
黃瑞雯說,澳洲模式中的雇主罰則等項目,若要納入則必須在兒少法母法中修定,其他執行細項則可能在子法中規定,衛福部一直都在進行相關討論,本次獲悉提案人意見後,將帶回研議,依規定在六月初具體回應提案人,但後續法制作業流程,從修法到落地執行,還會需要一些時間,將一步步來,完善兒少保護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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