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住房屋稅翻倍?別忘辦戶籍登記
房屋稅開徵在即,台中市、苗栗縣查定分別有2萬多戶、10萬多戶,未依新制3月24日前辦竣戶籍登記,自住稅率改非自住稅率翻倍,台中一戶甚至要多繳上萬元,許多屋主傻眼,財政部宣布延長設籍及自住稅率申辦期限至6月2日,民眾要把握。
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新制首次適用上路,5月1日至6月2日開徵,民眾近來收到稅單,許多人赫然發現房屋稅暴增,稅務單位電話、臨櫃查詢不斷,財政部賦稅署4月25日通報,今年房屋稅設算日從3月24日,延長至併同繳稅期限6月2日。
房屋稅2.0規定,房屋無出租、無營業,本人、配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並辦竣戶籍登記,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標準以下,稅率1%,全國持有2至3戶,超過房屋現值標準,稅率1.2%;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房屋,則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差別稅率,台中市課稅3.2%至4.8%,苗栗縣2.6%至4.8%課徵。
苗栗縣以房屋現值100萬元計算,如果2戶自住房屋都有設籍,則今年稅額不變,若都沒設籍,稅率將從1.2%暴增為3.2%,房屋稅從每戶1萬2000元增至3萬2000元,若僅一屋設籍,稅額不變,但未設籍的另一屋房屋稅率從1.2%增為2.6%,房屋稅從1萬2000元增至2萬6000元。
台中市政府地稅局估算,以台中南屯區16年社區大樓2樓約50坪自住房屋估算,非自住要繳1.6萬元,若在期限內自住遷入戶籍,稅降為5000元,節稅達1.1萬元。
苗栗去年自住稅率1.2%、16萬4378件,今年查定自住稅率1%、7萬6247件,1.2%、6萬4732件,減少2萬3399件,台中市原自住房屋則尚有10.8萬人未設戶籍。
稅務單位提醒符合自住要件,因未辦竣戶籍登記,可於6月2日前至戶政機關辦竣戶籍登記,填寫申請書並檢附原稅單,向稅務局申請重新核發稅單,經核准後房屋稅就可享自住優惠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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