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胡亦嘉:街口是我一手創立的品牌 會用生命去捍衛它

「街口是我一手創立的品牌,我會用生命去捍衛它!」街口支付創辦人胡亦嘉今日接受本報獨家專訪,他表示,即使有官司訴訟糾纏,希望街口的上市上櫃發展之路也不要中斷,新成立的「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以下簡稱網金)就是讓街口支付走向上市櫃之路不中斷新的灘頭堡。
街口支付與泰山陷入股權交易訴訟,今日正好是高等法院二審第一次開庭。在出庭前,胡亦嘉受訪時指出,即使先前金管會先前對他電支公司負責人資格的限制近期內將解禁,但在與泰山的訴訟官司未決之前,他沒有重作負責人的打算。
法界人士認為,觀察後續泰山最終可以採取的法律策略是拍賣街口電子支付,但看起來胡亦嘉策略上一定會保住電子支付,用網金去增資電支取得過半股權,拍賣就不可能有人來競標,再由網金從拍賣買回股份。
網金的資本額是9億元,最近將增資為14億元。胡亦嘉證實網金的確有增資規畫,胡亦嘉也以大股東身分對街口電支的營運狀況作最新說明,據他了解,上半年街口支付只賠了1950萬元,優於不少電支公司,離損益兩平已很接近。同時,街口支付的淨值還有4億元,距離「碰底」的2.5億元還大有距離。他並解釋,由於電支公司經營其他業務也要有牌照,他先後買瑞興銀行及京城證券的股權,即是希望街口客戶能得到更多元的服務。以下是專訪紀要:
問:泰山和街口的股權交易訴訟過程?
答:泰山方面自從經營權改組之後,在112年8月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價金返還,街口團隊當時也有諮詢律師,我們認為是善意第三方,因為不論泰山是否變天,都是當時董事會同意的交易。一審判決的結果出來我們都很訝異,因為我們從不認為會輸掉這個官司,而且我們怎麼可能去參與對方的董事會?甚至變成共謀?現在只希望二審時法院能公正審理。
當時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有參與簽約,說實話,我們怎麼去懷疑一個百年上市公司召開的董事會?而且董事會合法性,商業法庭正在審理,即使該場董事會是「續行」董事會,但倘若當初董事會未被中斷,這個程序就會一次走完,不能說其沒有合法性。
問:對方要求返還股權交易價金36億元,而且一直沒有扣押到,可否對外說明關於36億資金的運用情況?
答:我們當時和泰山簽訂的合約,當時就是一份投資合約,用作支持街口支付公司的發展,因為街口支付不論在支付或橫向拓展,都需要把服務更擴大,所以我們也買了銀行股權(瑞興銀行)及證券(京城證券);另外,看大部分電支公司的營運都可發現,電支前期都是虧損的狀態,街口支付也有很多借款,泰山在當時決定投資街口時,也都有看到這些,也做了很久的D.D.(實地查核)。
此外,街口仍是一個科技公司,必須更往前走,金融橫向整理(指投資銀行、證券股權)之外,AI浪潮要來,我們跟或不跟?要跟的話,包括語言模型的開發,或是修改現行的模型,這些都要花成本,都需要投入更多研發經費。總而言之,錢都花在上述用途,都用在公司發展之上,更何況,錢拿到了,本來就可以作投資等運用。
問:這場官司對於街口的上市櫃之路是否造成阻礙?如何化解?街口支付目前的營運狀況如何?
答:去年起,街口就規劃興櫃、再上市,原本泰山投資之後,希望以街口金科為上市主體,但在股權返還官司之後,等於不讓我們以金科來上市,證交所也說沒解決之前,我們不能用金科上市,因為股權是否得返還未釐清之前,等於連發行股權、股本都因此沒搞清楚,我認同證交所的作法,因此內部也提出應變方式。
我們雖然不覺得這官司會輸,但也知會拖很久,不可能因此妨礙街口的上市之路,所以我們做組織改造,在街口金支之外成立新的第二個控股公司「街口網路金融科技公司」,把金科公司的街口股權移轉給街口網路金融,金科作為街口網金的上層大股東。因為法理上,母公司糾紛不影響子公司,所以金科變成一家單純的控股公司,自然不會留任何的資金在裡面。但5月官司結果出來之後,就不能往下執行了,因為判決結果使得金科對街口的股權不能移動出去。
街口支付已度過最危險的階段,要感謝金管會在第一時間對外安定市場信心,對電支的保護措施,也讓謠言停止。在金管會嚴密的架構之下,銀行的擠兌絕不可能發生在電支,電支不論是店家或是儲值者的款項,都在銀行信託專戶中,我們都不能動用。
日前這些突如其來的紛擾,等於把街口「一槍打回二、三年前」,目前我們的儲值款已有很多回流,9成品牌店家都恢復合作,團隊會努力挽回市場信心。
問:對方對您個人提出刑事的背信及侵占罪,您和對方是否仍有和解的可能?
答:其實早在判決之前,112年8月泰山提訴之後,我就曾試圖想跟對方聯絡,我們透過律師去和對方律談和解的條件。我有找朋友出面找對方董事長劉偉龍,和大股東朱國榮我也願意談,我也希望知道他現在人在哪裡而找到他。和解的方式有很多種,例如,我們也可找有興趣的買方去接手泰山先前和街口交易的股權,例如分批接手,但一直得不到對方善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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