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發部「媒體議價法」牛步 學者:別拿個案當藉口

「媒體議價法」草案討論熱烈,數發部指出碰上美國關稅問題及外國失敗經驗,不宜倉促立法。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周韻采批評,現在因想找數位平台一同打詐而不敢得罪,但打詐是數發部本職,不能因此就拿特定國家個別例子當藉口,其實相關機制在美國及歐盟都有成功案例,還是盼能順利立法,除能讓媒體能議價,也揭露資訊讓大眾了解廣告如何計價。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排審「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國民黨立委力推要有「強制議價權」,即便認為要透過基金會扶助媒體的立委,也認為議價權是當務之急。黃彥男答詢時表示,澳洲經驗最後沒成功,現在又碰上美國關稅問題,「我個人認為不是好的時機」;藍綠白眾多立委則要求一定要有院版,不能說因為澳洲案例就放棄,應拿出堅定態度,同時也要符合媒體需求需求及時代潮流。
周韻采分析,數發部看來有點不願意,他們似乎一直希望如前部長唐鳳般思維,想用協作方式而非立法,但他們說明的例子又很奇怪,Meta公司現在對於網址連結權重本來就比較低,他有自信可以不與媒體合作;谷歌(Google)的問題則是他占網路平台、社群平台,違反美國反競爭法,所以像在澳洲還未立法之前,谷歌本來就有在跟媒體談,現在也持續在談,因此應該要相信美商誠意。
周韻采指出,數發部重點是在打詐,那現在數發部又找數位平台來配合,可能就不好意思立這法,但打詐本來就是數發部要負責的,怎麼可以因此不立法?她也提到,其實不管哪一版的法案,最重要不僅有媒體分潤,而是揭露資訊,讓大家知道廣告如何計價。
周韻采表示,加拿大主要看美國新聞,立法才會出現Meta排除新聞連結的情況,但其實Meta在歐盟也是有相關機制,尤其在美國,前三大媒體也都在分潤;谷歌對於著作鄰接權也沒有拒絕,法國甚至因為谷歌沒付錢而開罰。所以數發部不能挑幾個特別案例,就來當不立法藉口。
周韻采批評,說因為美國關稅的講法更奇怪,若主機和服務都是谷歌(台灣)公司,那就沒有貿易逆差的問題;那如果(server)在美國,是美國公司業務,那就變成是美國出口,出口額度增加,增加美國出口。況且,若能如此讓整體環境更蓬勃,製造更多數位廣告,廣告額度更增加,怎麼會不好?所以數發部根本指鹿為馬、一派胡言,現在發現媒體議價法成跨黨派共識,就只好拿這些不合常理的藉口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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