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之死「蝴蝶效應」 專章明確定義職場霸凌 威脅孤立侮辱都算數

勞動部吳姓基層公務員之死,引爆國人怒火,促使政府更加正視職場霸凌問題。勞動部提出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包括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完善職場霸凌防治、提高罰鍰上限額度等重點內容。勞動部說,已送行政院審查,期使我國職場安全衛生邁入新的里程碑。
勞動部表示,建構安全健康的勞動環境是我國國家永續發展目標之一,勞動部秉持「讓人人享有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願景,積極推動各項職場防災措施,我國職業災害已呈現下降趨勢。
分析國內職業災害發生原因,勞動部表示,營造工程職災占比最高,而工程業主獲取最大利潤,投資工安成本卻過低,且其中層層轉包交付承攬,責任不明,風險由下包廠商及勞工承擔。所以本次修法重點從源頭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業主於交付規畫、設計及施工時,應先分析潛在危害,採取預防作為及編列安衛費用,如果業主將工程分別交付不同專業廠商施作,須指定其中一廠商負統合管理責任,而各級承攬人均應配合辦理承攬管理防災措施。
近期社會關注職場霸凌議題,勞動部表示,經參考各國法制並綜合各界多數專家及團體代表意見,於本次修法特別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明確職場霸凌定義,「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或其他不當之言詞或行為,至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勞動部要求事業單位訂定防治措施,當雇主知悉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時,則須立即採取有效適當措施外,並規範明確的通報、內外部申訴、調查、協調、申復處理及申訴人保護等規定,並與考試院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就政府機關公務人員部分調和相關程序規範,確保每一位工作者都能有所保障。
另外,勞動部表示,參考消防法及工廠管理輔導法等法律,提高罰鍰上限額度,且經裁罰者均應公布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罰鍰金額、職業災害發生日期、地點及罹災人數,以強化公眾監督,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場防災責任。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正為勞工安全衛生法自2013年7月3日更改名為職業安全衛生法後,最大幅度的調整,呼籲企業應重視且落實各項安全衛生預防工作,進而在建構優質勞動力的條件下,促進企業永續發展,勞動部也會持續與各界一起努力,共同為勞工朋友建構一個更安全健康及友善的職場環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