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主權基金時刻來臨? 彙整政府策略與挑戰一次看

總統賴清德今天於就職週年宣示,政府要成立主權基金,打造國家級的投資平台。事實上,台灣是否成立主權基金的議題,早已討論20年有餘,先前大多無疾而終,主要是卡在主權基金財源,錢從哪裡來成為關鍵挑戰,不過今年政府勢在必行的態度,有望推進台灣主權基金的成立,中央社整理6大關鍵問答,讓您一次看懂。
台灣資金充沛,且央行外匯存底達5828億美元,規模高居全球第4,國內一直有強大呼聲,希望參考國外成功經驗,成立主權基金,將資金妥善運用。然而,朝野多次討論,舉辦過數場公聽會,始終無法取得共識。
今天適逢總統賴清德就職週年,賴總統表示,將成立主權基金,打造國家級投資平台,以因應國際經濟情勢變化,「當前是理想時刻」。
賴總統定調台灣將成立主權基金因應國際變局,但不免讓外界疑惑,主權基金喊了這麼多年,為何突然「時候到了?」
什麼是主權基金?
主權財富基金(Sovereign wealth fund,簡稱SWF),通稱主權基金,顧名思義為政府的基金,主要是管理國家財富(如石油等自然資源收入、財政盈餘),或受政府委託(如退休金)進行投資管理。
較早設立主權基金的國家大多是產油國,如挪威、中東國家等,因為產油、賣油賺進大把外匯,為了妥善利用,成立主權基金,而後引起國際間仿效。
主權基金目的在於創造更多的財富,操作原則偏重較高風險與低流動性的資產,以換取較高報酬率,因此投資標的涵蓋公債、公司債、股票、私募股權、房地產(基礎建設)等,收益具有較高的不確定性。
其他國家設立主權基金情況為何?
設立主權基金的已開發國家,有些是以專法規範主權基金管理機構的設立及運作,如韓國「韓國投資公司法」(Korea Investment Corporation Act),或如新加坡依公司法設立。
依多數國家經驗,主權基金由政府主導設立,並由政府全資成立的獨立管理機構管理,如韓國投資公司(Korea Investment Corporation,KIC)與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Corporation,GIC)均為資產管理公司,是投資海外;新加坡淡馬錫公司(Temasek)為投資控股公司,為培植國內產業而設立。
參考亞洲鄰近國家如新加坡、韓國主權基金的創設經驗,首批資金來源也有財政部撥款、財政部出資設立,首批受託資金來源為公部門委託款等不同方式。
新加坡淡馬錫是國際知名的主權基金,是由財政部出資成為淡馬錫的股東,再由淡馬錫投資取得新加坡35家國營企業(如新加坡電信、新加坡航空、星展銀行等)股權。
南韓KIC的資本額則是由財政部承諾出資,首批託管資金來自財政部外匯平穩基金及韓國央行外匯存底。
台灣提議成立主權基金多年,為什麼現在是理想時刻?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過去政府確實對成立主權基金比較保守,但衡量國家財力、產業發展,以及國際局勢後,現在台灣可以比較主動討論成立主權基金的議題,包含要有專法管理,有專業管理的單位機制,資金的來源、規模,都必須要在公開透明的機制中運作。
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邱俊榮進一步指出,主權基金議題討論非常久,因為對外投資這件事,可以講得很好,說賺全世界的錢,也可以講很壞,如造成國內空洞化。
現在國際局勢改變,美國總統川普以關稅為手段,希望各國加大赴美投資、生產。邱俊榮直言,賴總統520談話說得很清楚,未來將以市場為導向,推動「立足台灣、布局全球、加強美國」的經濟路線,顯示台灣的投資策略已從過去的防禦型投資,轉為擴張型投資,從而加深與美國市場的連結。
邱俊榮說明,台灣產業長期集中中上游,形成「只知道訂單,不知道消費者需求」生態,脫離最終市場很久,但如果調整策略,轉向美國擴張型投資,接近市場、接近客戶的同時,也能讓產業健全化發展,揮別過去只鎖定低廉成本的投資模式。
邱俊榮表示,過去政府、民間智庫對此議題討論非常多次,做了不少準備工作,如今正值全球供應鏈重組,以及關稅威脅下企業重新思考全球布局,主權基金正好可以發揮影響力,這也是賴總統所提到的「理想時刻」。
台灣主權基金成立財源從何來?
一般認為可能涉及部會是中央銀行、國發會、財政部,但部會各有挑戰。
以中央銀行來說,外匯存底金額長期在全球前5名之內,超過8成購買美債,外界質疑為何不靈活投資其他標的,賺取更高報酬,衍生主權基金的討論。
央行解釋,外匯存底是央行資產的重要構成項目,對應民間部門所持有的新台幣通貨與金融機構轉存款等負債項目,因此從央行財務結構而言,「中央銀行的外匯資產與新台幣負債必須平衡」。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也多次強調,央行對國家主權基金向來持正面態度,但資金來源不宜由外匯存底直接無償撥用。
對於主權基金管理機構的首批資金來源,央行建議有3大方式籌措,包括財政部發債、財政部撥款或由財政部出資設立,首批受託資金來源為公部門委託款等。
財政部方面,設立主權基金首要關卡,就是資金從何而來,若不動用外匯存底,外界便將眼光放至財政部,認為可由財政部發債,財政部撥款,或是財政部出資設立,首批受託資金來源為公部門委託款。
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對此說明,主權基金若要設置應先設立專法,包括若由財政部發債,也要另外由專法規定,因為財部現在發行的甲種和乙種公債,都各有用途,為主權基金發債並不在現行甲種和乙種的用途,必須另行規定,並取得各界的共識。
與國發會相關,則是因國發基金具有類似性質,國家發展基金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9條設立,資金運用宗旨為加速產業創新,促進經濟發展,並透過投資融資方式,對企業提供營運發展所需資金,協助產業發展。
從產創條例設立宗旨可看出,國發基金目的是輔導產業轉型升級,與外界期待主權基金能發揮的功能之一相符,但國發基金並非財務型的投資策略,而主權基金追求報酬最大化,單這點阻力就相當大,涉及修法。
另外,2017年8月,國發基金出資成立台杉投資,將其定位為「國家級投資公司」,概念已是「類主權基金」。
台灣若要成立主權基金,如何完善作法?
央行曾對主權基金所提的專案報告,參考國際經驗後,提出3點建議,首先是設立專法,其次是有完善治理與監理架構,第3則是以市場化薪資延攬專業投資管理人才。
央行認為,主權基金管理機構為政府出資成立,機構設立的董事會,董事應由相關財經部會派任,經理階層則由專業投資人才擔任。董事會監督經理階層使其營運符合政策目標,經理階層就其投資結果對董事會負責。
為何一再強調主權基金宜設立專法,央行說明,若期許主權基金創造國家財富,管理機構的組織、人事、預算、薪資須具彈性,而現行國營事業管理法、人事法規、預算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無法因應需求,因此須由政府制定專法規範處理。
主權基金管理機構為了提升長期投資績效,追求高報酬的同時,也須承擔高風險,遇到經濟不景氣時,主權基金就可能出現大幅虧損,如2022年挪威政府退休基金虧損達1670億美元,占其2021年底總資產的13.3%,同年韓國投資公司(KIC)也損失297億美元,占總資產14.5%。
央行指出,如果沒有訂定專法,給予管理機構合理的管理彈性,容易因短期市場劇烈動盪導致大幅虧損,而受到民意代表質疑及監察院彈劾,進而影響正常運作及長期投資決策,這樣將難以延攬及留住優異的專業人才。
台灣主權基金成功與否,有何關鍵?
台經院院長張建一認為,主權基金除了提高國家收益,賺到的錢也可用於有利國家經濟安全的政策,或投資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是人工智慧(AI)相關,但資金來源須符合政府規定,尤其「「管理單位一定要中立」,找專職單位執行,並接受民意監督。
邱俊榮補充,主權基金操盤難度高,因此一定要以市場化薪資聘請優秀的操盤手,否則「只給香蕉,當然只能請到猴子」。
另外,台灣民意是否能夠支持也是關鍵。在政府部會所提報告便寫到,以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與韓國政府投資公司(KIC)為例,均不受國會監督,但主權基金追求報酬的極大化,經常進行高風險、高報酬決策,如果投資操作虧損,恐難符合台灣國情,應審慎評估管理及監督等公開透明機制,並先凝聚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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