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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比特犬!農業部公告「6類危險犬隻」 需採防護措施

近年來比特犬攻擊民眾的事件層出不窮,農業部公布6個品種犬隻被列為「危險性犬隻」,包括比特犬、獒犬、杜告犬等,高雄市農業局提醒危險性犬隻外出時,需由成年人伴同外,需使用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繩鍊牽引,狗需配戴不影響散熱的透氣口罩,飼主若違反最高可罰3至15萬元罰鍰。
近年來比特犬攻擊民眾之新聞事件層出不窮,但其實具有攻擊性的犬隻,不只有比特犬,農業部將比特犬(包括美國比特鬥牛及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阿根廷杜告犬、巴西菲勒犬和獒犬(包括西藏獒犬、鬥牛獒犬、義大利獒犬及波爾多獒犬)等6個品種的犬隻列為危險性犬隻。
高市農業局表示,前述危險性犬隻,因為體型強壯、肌肉發達,較具有攻擊性,且於國內、外有較多攻擊人或其他動物的案例,故被列入具有攻擊性的寵物之一。6類危險性犬隻外出時,除需由成年人伴同外,同時應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或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
農業局表示,當這些品種的犬隻奮起攻擊,可能連飼主都拉不住,難以立即將犬隻帶離現場;甚至當犬隻咬上攻擊目標時,也常有咬住不放甚至撕咬的狀況。因此其外出時,除需有成年人伴同、以小於1.5公尺的鍊繩牽引外,更需配戴口罩,以避免犬隻進行攻擊的動作。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長葉坤松提醒飼主,若家中寵物是農業部所列之危險性犬隻,依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違者可依同法第29條第1項第5款處新臺幣3至15萬元罰鍰。請各位飼主們除了愛護自己心愛的寵物家人外,同時也保護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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