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花縣文化局長吳勁毅 涉貪被羈押
地院指出,值班法官依檢察官檢附證據,認定吳勁毅涉圖利、曾俊翔涉詐取財物、圖利等犯罪嫌疑重大,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兩人證詞與證人有歧異,可能利用職務地位或與證人間情誼,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有必要羈押,裁定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檢廉接獲檢舉,文化局前年辦理「美崙溪畔日式宿舍群委託經營管理」標案,吳勁毅涉嫌將「將軍府1936園區」標給特定廠商,另有局內部分科室涉嫌重複申報小額採購費用,吳還開公務車去健身等非公務行程等。
吳也遭內部人員爆料曾要求下屬拿公務費繳公務車罰單,還說局內有鬼,指定特定人到局裡作法驅鬼,初2、16連同三節都要拜拜,並以業務費核銷。
檢方複訊後認為吳勁毅、曾俊翔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重大,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同案被告田姓科長,及劉姓、吳姓、楊姓、沈姓等文化局約雇人員或廠商,分別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或貪汙罪嫌,以5萬元至3萬元不等交保,3名被告請回。
縣長徐榛蔚昨回應,未判決確定前都是無罪推定,尊重司法調查,仍相信同仁清白。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