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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限期禁捕 澎湖推養殖馬糞海膽 未來台灣吃得到

曾遭人為濫採,澎縣府訂下禁捕期,每年僅7月1日到8月31日是野生馬糞海膽的開採期,日前傳出民眾拿著與馬糞海膽的合照炫耀,被誤以為私自採捕。縣府表示,經查只是拍照並未違法,若私自採捕並帶走,恐被關3年。即日起,想吃馬糞海膽也有養殖產品的新選擇,且更便宜。
澎湖縣農漁局指出,民眾只觸摸海膽或拍照並不違法,但並不鼓勵,近期事件是遊客拿海膽拍照後放回,沒有帶走,所以沒有裁罰;不過,去年有二件採捕海膽被檢舉,已移送地檢署偵辦。
縣府農漁局表示,每年7月1日到8月31日是野生馬糞海膽的開採期,民眾可自由捕捉8公分以上個體,但其他時間禁捕,若違規可依漁業法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縣府也設檢舉制度保護海膽,檢舉人還可獲獎金1萬元。
縣府昨發表首批馬糞海膽養殖成果,期望透過養殖取代野生海膽,讓養殖海膽成為海洋資源永續利用與地方經濟發展的雙贏典範,今年已販售2萬6千餘顆海膽種苗給養殖戶,未來養殖規模上升,年產量上看10萬顆。
許姓養殖業者表示,目前上市供應數量還不多,只能優先供應澎湖本地餐廳需求,未來會擴大養殖數量,讓台灣也能全年吃到,今年平均每顆約200元,比野生海膽300到500元便宜近一半。
為防混充造假,澎湖縣長陳光復承諾,每顆上桌的海膽都有生產履歷,經得起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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