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風災毀損光電板棄置農地流出不明油汙 嘉縣環保局重罰百萬元

丹娜絲颱風7月6日登陸嘉縣,造成滯洪池光電板大量破壞,環境部長彭啓明要求廠商1日清理完畢,不清開罰;嘉縣環保局會同南區督察大隊稽查,對鹿草及義竹鄉同一家廠商2處暫置場共開罰200萬元罰單。立委張啓楷今天接獲檢舉,義竹鄉溪州段農地有廠商疑非法棄置廢棄光電板,民眾發現流出不明紅油汙,環保局獲報查處,確認已開罰百萬元,採樣釐清不明油汙成份。
環保局說,立委張啓楷接獲檢舉,是之前已開罰暫置在溪洲段農地1095地號的廠商,已開罰百萬元,另1處鹿草鄉棄置場也開罰百萬元,今天再對另一家廠商,位在義竹鄉溪墘滯洪池岸邊貯存區,依違反廢清法罰百萬元,至今累計2家廠商3案,共開罰300萬元。
立委張啓楷表示,他接獲檢舉,嘉縣義竹鄉溪州段1095地號農地,有業者非法棄置廢棄的太陽能光電板。張啓楷指出,環境部長彭啓 明曾表示,若8月1日沒有清理完前會開罰,雖然嘉義縣政府已經開罰300萬,但罰則太輕,且相關廢棄物至5日都未清理,要求環境部盡速開罰。
環保局說,風災損壞光電板先從滯洪池打撈上岸,暫棄置農地分類處理,廠商向台糖承租農地,要依廢清法處置清運,日前稽查鹿草鄉荷包嶼滯洪池廢棄光電板,電線未妥善收集,暫置儲存區域無防止雨水滲透流入設備措施,還有廢棄物散落周邊大排;義竹新庄滯洪池廢棄光電板暫置區無防止雨水滲透流入設備措施,2座滯洪池光電板都由同一家廠商營運,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2案各開罰百萬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