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小二甲」光電爭議 民代促撤案

光電業者力暘集團涉官商勾結解套「小二甲」禁令,全案審理中,台南有議員昨質詢說,南市多達480件疑非法核准的小二甲案,其中力暘集團228件占大宗,但市府稱待判決一併處理,「是要圖利廠商跟台電?」應立即撤銷興辦計畫書,否則告發市府貪汙。
南市府回應,「小二甲(小於2公頃土地變更來設置光電)」審查原則,是中央所訂全國一致性規範,有疑義退件者達49案,相關已進入司法程序的案件,不宜由市府未審先判,但會秉持毋枉毋縱的精神,全力配合檢調調查,未來如經法院判決確定有違法情形,將依據該判決結果依法辦理,絕對不寬貸。
市議員蔡育輝質詢拿出「台南小二甲犯罪的疑點時序表」,解釋農業部是2020年7月修法禁止小二甲,時任經濟部能源局長游振偉卻在隔年開「農地變更型光電推動研商會議」,做出3點決議,大開後門為小二甲案件加速審查,而今年2月監察院發布的彈劾案文中第1頁就提到,游振偉未依法行政,違法將「土地使用同意書」做為不受小二甲禁令的審認標準,且未陳報經濟部和行政院,造成高達96.15%土地使用同意書,皆是「倒填日期」。
蔡育輝說,南檢偵辦小二甲弊案、監察院也彈劾,台南的小二甲多達480案,面積317公頃,其中力暘集團占228件,在沒有電業執照的情況下,是否違法發電?不解相關單位為何不撤照,要圖利廠商跟台電嗎?市府相關局處3個月內依法撤銷小二甲興辦計畫書,否則對農業局、經發局和地政局等告發圖利罪嫌。
市府法制處說明,針對業者所提之土地使用同意書日期,是否有倒填或不實填載情事,正由刑事司法機關調查審理,基於行政中立原則,無從預設立場認定其違法,但是未來如法院判決確認違法,將依法辦理,絕不寬貸。
經發局則指出,興辦計畫審查時,確認有疑慮的案件,就直接撤案,將配合檢調之調查,依法院判決結果,做適當之行政處分,至於480件小二甲有部分已經拿到工作許可,因此可依規定施工、並和台電掛表併聯,但480件皆尚未取得電業執照,業者均無售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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