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府擁地在台中 議員籲盧秀燕合作

台中市議員指稱彰化縣府13年來,標售台中海線超過20公頃縣有地、進帳逾百億,中市卻無法參與,呼籲相關土地開發利用,市府與彰化縣府合作。市長盧秀燕回應,有需要會與彰化縣府合作,清水國民運動中心向彰化縣價購土地就是最好的例子。
彰化縣政府表示,彰化縣政府位於台中市海線梧棲、清水區縣有地,配合臺中港特定區市鎮中心完成市地重劃,過去是採出售方式處分,縣長王惠美2019年上任以來,感於出售為一次性收入,為永續財政,將大面積縣有土地改採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小面積、不方整或公私交雜等不利開發、不利地方發展土地才出售,至今才出售3.31億元,
彰化與台中昔日都屬台中州,後來縣市分立,在分財產後,彰化縣在台中市及台中縣都有土地,面積約百公頃,後來,經重劃、標售等因素,逐年減少,目前仍保有約40公頃;此外,知名的東勢林場也是彰化縣農會所有。
民進黨籍議員楊典忠在市議會質詢指出,依照行政院的公有土地處理經營原則,公有地應該盡量保存,以不出售為原則,然而彰化縣府10多年來持續賣地,主要賣給建商,且此前彰化縣又擬標售約9000坪土地,對台中恐怕不是好事。
楊典忠說,大量土地位於台中轄區,卻由彰化縣府處分,治理邏輯混亂,且彰化縣議會對台中土地做出的決策,台中市府與市議會完全無法參與,土地的使用開發沒有和在地政府協調,導致公共設施供應落差、交通系統無法銜接、土地利用沒有整體規畫等問題,建議市府應與彰化縣府合作。
市長盧秀燕回應,和彰化縣府有合作經驗,比如正在興建的清水國民暨兒童運動中心,當時有塊地就屬彰化縣府,她拜託彰化縣府將該地賣給台中,獲得答應,才讓清水國兒運的土地完整。
彰化縣政府表示,縣府將台中海線地區大面積縣有土地,改採招標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保留縣府所有權之餘,也可提供民間投資利用,像清水區的2.4公頃縣有地,目前即租給統聯及台中客運供做轉運站。
據了解,彰化縣在台中市仍約有40公頃縣有地,依公告現值不到10億元,但市價可能百億元。縣府財政處官員指出,地方政府出售土地,只要面積超過500坪,就算議會審議通過,送行政院仍會打回票,未來土地開發使用,彰化縣會持續與台中市合作,因此台中市議員毋須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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