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823內閣改組屢被點名 邱泰源吐苦水「沒利名也慘」:做愈多被罵愈多

雙普會落幕 澤倫斯基與川普熱線1.5小時!自曝18日將赴華府會面

撐不住…國光8月底停高雄、墾丁等6路線 8條長途國道客運擬停開

台中法院驚見「大陸律師當訴訟代理人」 移民署證實他合法入境

台中地方法院昨天審理台商與奧地利公司民事訴訟案件,奧地利公司卻想讓一名大陸籍律師劉蓉芳擔任訴訟代理人,對造台商委任律師蔡昆洲抗議,審判長當庭未許可,命其補正資料,未進入審理程序。外界疑惑劉蓉芳是以何種身分入境台灣,移民署證實他有檢附法庭通知書,是合法來台。

移民署指出,大陸籍律師劉蓉芳有檢附台中地院民事法庭通知書等文件,申請來台進行民事訴訟,該通知書註明其為被告訴訟代理人,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之規定,大陸地區人民因民事訴訟經司法機關通知,須進入台灣地區進行訴訟,得申請進入台灣地區。

據了解,根據該許可辦法,大陸人士來台進行刑事案件或民事訴訟,核給停留期間15天,必要時可以申請延長,每次來台時間不得超過2個月;而申請延長則需先經法院認可。

蔡昆洲事後在社群Treads上發文,質疑對造奧地利公司是否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才讓中國大陸籍律師來台灣開庭?話題引發熱議。

蔡指出,律師法規定,在台灣執行律師業務必須具備台灣律師資格;外國律師須經許可,且不得代理適用台灣法律的訴訟。中國籍律師既不是台灣律師,也不是法律承認的外國律師,直接在法院代理,恐已屬違法執業。

蔡說,對造奧地利公司與其中國律師是否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才讓中國律師來台灣開庭。他認為,這種立場,等同否認我國法律與制度的獨立性,嚴重衝擊司法主權,若開先例讓境外人士繞過資格審查進入我國司法體系,不只侵蝕本土律師專業,更威脅司法安全與國家安全。

據了解,本案為台商、大陸公司間民事訴訟,先前有經過多次調解昨才進入審理,蔡律師見中國籍劉姓律師主張自己是員工、要擔任訴訟代理人當庭反對,並請法院裁定不准劉擔任代理人。

法官考量後,先行裁示劉不准當訴訟代理人,改當送達代收人,以利後續文書送達。

台灣內政部移民署。記者翁至成/翻攝
台灣內政部移民署。記者翁至成/翻攝

蔡昆洲事後在社群Treads上發文,質疑對造奧地利公司是否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才讓中國大陸籍律師來台灣開庭?話題引發熱議。圖/擷取自蔡昆洲Treads
蔡昆洲事後在社群Treads上發文,質疑對造奧地利公司是否堅持「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因此才讓中國大陸籍律師來台灣開庭?話題引發熱議。圖/擷取自蔡昆洲Treads

民事訴訟 律師 司法

延伸閱讀

中國律師在台要擔任訴訟代理人 台中地院發聲了:審判長當庭未准

中國籍律師來台想當訴訟代理人 全律會:執行律師業務絕對不合法

「中國籍律師」進法院當訴訟代理人…網炸鍋 司法院:有重重限制

新住民夫妻體驗手作泰國紙花 移民署教向家人感恩與祝福

相關新聞

為150萬債款...新北市府副發言人胞弟遭槍殺棄屍 凶手判無期徒刑定讞

新北市政府副發言人張劭斌胞弟張威凱因金錢糾紛,遭好友姚宗秦持槍從後腦以行刑式槍殺,再由梁姓友人協助棄屍山區,姚落網後一度...

核二廠長曾文煌、林口發電廠長朱允中等人涉貪汙收賄今起訴

台電核二廠廠長曾文煌涉嫌向山瑞公司業者森智曹、廣承公司業者郝致衡不違背職務收賄共220萬元,台北地檢署再查出林口火力發電...

台中法院驚見「大陸律師當訴訟代理人」 移民署證實他合法入境

台中地方法院昨天審理台商與奧地利公司民事訴訟案件,奧地利公司卻想讓一名大陸籍律師劉蓉芳擔任訴訟代理人,對造台商委任律師蔡...

收受利益護航業者…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延長羈押 抗告遭駁確定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收受不正利益護航業者,檢調今年6月搜索、查辦後,聲請羈押禁見陳獲准;陳偵查中押期到8月3日為止,檢方...

被譏「治軍嚴謹」 文山一偵查隊長疑侵占公積金今遭搜索約談

台北市警局文山一分局偵查隊長陳俊銘疑侵占偵查隊公積金,涉嫌貪汙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今天遭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新北市...

陳玉珍告贏了!立院衝突遭酸「脫衣求碰瓷」 法院判吳沛憶賠5萬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去年在立法院衝突中被扯破襯衫,民進黨立委吳沛憶發文質疑「脫衣求碰瓷」,陳玉珍痛批羞辱女性並提告求償150...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