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苦情姐妹靠母兄照顧成人 家暴父不聞問還爭兄工安死亡補助
彰化縣一對姐妹控訴父親在她們年幼時花天酒地,對妻兒不聞不問,還對妻子家暴,母親離婚後獨自扶養他們三兄妹,其父後來再娶,長兄也兄代父職照顧她們,但長兄卻在一場公安意外喪生,父親對兒子的喪葬事宜不聞不問,後來又來爭領兒子的賠償金,兩姐妹氣得提告父親遺棄屍體罪,並聲請免除對父親的扶養義務。
這對苦情姐妹說,其父親在她們幼時長期不在家,到處花天酒地、欠債,他們3兄妹小時候都跟著母親在戲班討生活,母親唱戲賺錢,他們就睡在戲棚後方,常看到母親以淚洗面,後來為了就學,母親讓他們寄居在叔叔家,但叔叔家一場意外大火,讓其母嚇壞,其母決定轉業從事養殖工作,把孩子帶在身邊照顧。
後來他們父親偶爾返家對其母親總是暴力相向,其母只得提出離婚,1990年其父母離婚時,其父要求監護權,但卻不照顧他們,幸好在其祖父母及叔嬸等親人照顧下,他們才能繼續求學,隔年其父即再娶,他們兄妹即去找母親一起生活。
二姐妹說,其父從沒給他們任何生活費、或學費,甚至和他們無任何互動往來,媽媽則帶著他們努力工作,搬過許多次家,哥哥也幫著媽媽照顧她們,但其母在2004年積勞成疾,因病過世,由哥哥接手照顧他們。
不幸的是,兩姐妹的哥哥也在去年因工安事故身亡,透過親友好不容才找到父親,但父親卻仍聲稱沒錢處理喪葬事宜,要她們姊妹自行處理。原本其父說要拋棄繼承,後來得知其兄因工安事故,可請領多筆費用,最後其父也領了相關費用,但卻不履行殮葬義務,甚至在哥哥出殯日,其父都未到場。
二姐妹對其父冷漠態度感到心寒,因此氣得向警方報案提告遺棄屍體罪,也提出聲請免除二姐妹對父親的扶養義務,法院通知其父出庭,其父未到庭也未提出相關書面說明。
法官認為,二妹妹父親另組家庭後已有成年兒子,且剛領走工安死亡各項補助款,目前能以自己財產維持生活,也有其家庭成員可扶養,其父還無受二姐妹扶養的必要,扶養義務既未發生,自無義務可免除,因此駁回聲請免除扶養義務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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