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賴苡任希望傳「不詳志工」、緩起訴志工 共16人作證
台北地院審理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涉罷免連署案,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的「藍罷團」召集人賴苡任今下午出庭,庭後他受訪指出,他希望傳喚那名「不詳志工」及15位緩起訴志工,共16人作證,但與公訴檢察官有強烈爭執,檢方稱「傳喚這些證人是荒謬的」。
檢方今年6月起訴指出,黃呂錦茹涉指示滿志剛找有意願的領銜人人選,姚富文、初文卿涉當晚指示北市黨部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由陳轉知北市黨部中山區婦工會會長葉麗琴「動員志工」「有緊急任務請大家幫忙」隔日在黨部「抄寫名冊」,賴苡任在北市黨部涉指導在場不詳志工如何抄寫名冊,劉思吟、林叡協助按里分類造冊、裝箱,黃呂錦茹全程在場監督,以此方式志工們在今年2月6日、7日偽造吳沛憶罷免案2537份偽造比例96.2%、吳思瑤罷免案2674份偽造比例94.18%。
賴苡任被控涉偽造文書、個資法,今天出庭後他簡單說明兩項感觸。第一,賴苡任表示,黃呂主委可交保,相信很多國民黨的支持者覺得這個結果似乎來得稍微有點晚,但是只要能出來,「我覺得好過留在看守所」、「我也希望主委出來之後,一切以身體健康為優先」。
第二,賴苡任認為,今天開準備程序庭前面還算順利,但對於希望能傳喚的證人與公訴檢察官「有強烈爭執」,賴希望可以傳喚檢察官所指控他涉嫌指導的一位不詳的志工,「我希望可以傳喚這位不詳的志工作為證人」,「我也希望可以傳喚被緩起訴的15位志工,證明我沒有指導過他們」。
賴說,公訴檢察官回答是「傳喚這些證人是荒謬的」。他對著記者媒體說「我要提醒,對於被告不利,檢察官需要提出積極的證據」他希望能傳喚不詳志工和15位緩起訴志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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