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辯論!高虹安大罷免後首開庭15分鐘結束 法官:不是講越久就會勝訴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貪汙案,在聲請釋憲失利後,今繼續開準備程序庭,有「畫家法官」稱號的受命法官郭豫珍,再度強調「不是講越久就會勝訴」,重點在於用簡潔有力的文字打動合議庭,並定9月30日一個小時詰問證人、言詞辯論,預計當日辯論終結。
高虹安今是歷經大罷免投票後第一次出庭,她面對媒體詢問均僅說「謝謝、謝謝」,並未多做發言。法庭上,她原先傳喚前助理林家興、男友李忠庭、陳瑄霈、陳宥綸、紀語婕、立法院法制局長郭明政等6人作證,但7月25日已由律師遞狀捨棄5名證人,只堅持聲請傳喚林家興作證。
郭豫珍開庭表示,事實經過是被告的親身經歷,檢辯雙方都是法律專業,說的話一聽就明白,法庭攻防重點還是在於能打動合議庭的辯論刺點。
她說,她上個月參與台大、政大、北大、新加坡管理大學聯校競賽的頒獎典禮,評分標準明確記載「文字具有表現力」,用簡潔文字明確表達作者意思是打分數的重點,再度請檢辯雙方用簡潔有力的論述來辯論。
郭豫珍指出,詰問證人林家興只要確認他是在什麼時間是不是立委助理,不用歷史鋪陳,直接就核心問題詰問。庭末,郭豫珍諭知9月30日行詰問程序、言詞辯論程序,預計排定1個小時並在當日辯論終結,她請檢辯雙方把握詰問及審理時間,「回去構思一下,用簡潔有力的文字」。
此時,高虹安的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委任律師問及繳交犯罪所得一事,郭豫珍回應,法條構成要件是「主動」繳交犯罪所得,但黃女一再請示法官要繳多少,已與法條規定不符,且犯罪所得多少當事人最清楚,並要黃女「不要再為難律師啦」。今日庭期15分鐘結束。
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台北地院判7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新竹市長一職遭停。本案被告還包括王郁文、前國會辦公室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前主任陳奐宇、前法務主任,後3人從偵查到審判都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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