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委鄭正鈐遭控欠千萬開庭律師要求不准旁聽 法官:不是推法庭直播?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2017年為了選舉、周轉,以支票借款方式,向台中「名媛」鐘家蔆陸續調款1500萬元,鐘女要求歸還未果,提清償借款訴訟,新竹地方法院判鄭必須全數歸還。鄭事後稱是「雙方對於往來關係財務上認知不同」,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行言詞辯論,雙方委任律師出庭。鄭的律師王耀星卻要求「不公開審理」,審判長質疑「不是要法庭直播?」;合議庭評議後,依法院組織法第86條駁回請求。
法院組織法第86條明定「訴訟之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應公開法庭行之。但有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虞時,法院得決定不予公開」,審判長認為本件財產事件、清償借款,不符合不公開審理的事由,且媒體記者本來就會旁聽開庭過程。
鐘家蔆自身也因捲入「IRS國際儲備集團」虛擬貨幣的吸金案,台中高分院去年10月24日依銀行法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罪判她5年2月徒刑,沒收美金160萬餘元。IRS國際儲備體集團被控以投資比特幣,在中國大陸、台灣吸金,案件受矚,鐘女在IRS公司擔任「台灣區辦事處代表」兼8級領導,負責發展組織、招攬下線、網頁使用及收受款項。
鐘家蔆提告指出,鄭正鈐為了選舉、周轉而向她借款,她自2017年起透過匯款、當面給付現金等方式,陸續借款給鄭,鄭正鈐開立票載金額及票載日期分別為500萬元(2017年10月3日)、500萬元(2017年10月6日)、300萬元(2018年3月27日)、200萬元(2018年7月31日)共計4張支票給她。
鐘女表示,鄭正鈐另口頭承諾支付每月20萬元利息,並於2019年4月起陸續簽發本票10張,每張票面金額均為20萬元(總額200萬元),作為支付借款利息的保證。她說,自2021年1月間即開始催告鄭還款,但鄭未還,她因此提告要求對方給付1700萬元。
鄭正鈐辯稱,鐘女主張雙方有借貸關係,應負舉證責任,且鐘女提出的一張支票有塗改發票日期並簽名,不是他本人所為,且票據背後的原因是她違反銀行法吸金犯行,因此請求法官駁回她的訴訟。
新竹地院依據鐘家蔆提出的4張支票、雙方LINE對話紀錄及6張匯款單,以及孫姓女牽線人證詞,認定鄭正鈐、鐘家蔆親自見面會談借款金額、期限、利息。
鐘家蔆2021年1月間陸續與鄭正鈐商討返還借款,竹院法官發現鄭「未曾否認有借款」,於鐘女說「王律師和解書寫好了嗎?要不我請我的律師寫。」他還回「應該OK了,我們約13號碰」,可見雙方確實有借貸關係,且鐘女已經把錢給了鄭,鄭也同意返還1500萬元。
新竹地院認為鄭正鈐聲稱鐘家蔆沒給他錢、沒有消費借貸契約不可採信,判他應清償1500萬元;至於鐘女要求200萬利息部分,法官認為主張有疑,此部分不准。
鄭正鈐上訴,律師王耀星否認有1500萬元借款,並指鄭是民意代表、公眾人物,基本上只要是錢,「就會有壓力,若被假扣押...」審判長打斷他發言,要求他不要提與本案沒有關係的事情。王這才主張鐘家蔆的說法是拼湊出來的「怎麼可能會有1500萬?卻無實際的書證」,並指孫女的證辭前後顛倒、背離事實、倒果為因。
審判長問王耀星「否認有收到錢嗎?」,他答「對,沒錯!」,還指鐘女是「選擇性要找誰討錢」,因鄭是政治人物,但當審判長詢問「為何要開票?」時,王卻說「不再贅述」。
鐘家蔆的律師楊大德表示,鐘女事前根本不認識鄭正鈐,是透過孫姓女子介紹,當時鄭還只是議員,為此鐘女第一次借款時還將錢匯到孫女的帳戶、要求背書,再交給鄭。楊說,鐘女確實有借出1500萬元,雙方的通訊軟體「微信」都有記錄,但鄭正鈐卻一直拖欠,還說「我會籌錢、想辦法處理、謝謝」,鐘女因他是政治人物,不想讓他丟臉,沒想到鄭「不顧誠信、就是不還」,還扯說是IRS投資,但IRS的被害人根本沒有鄭正鈐。
楊說,鐘家蔆與鄭正鈐的微信對話已經好幾年了,鄭臨訟才扯入IRS的說法,與事實不符,雙方的微信可以證明鐘女主張是真的。
審判長諭知今日言詞辯論終結,定7月29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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