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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前科長闖紅燈裝病拒檢又擅闖警車 首開庭喊窮
北市府市場處許姓前科長,日前騎乘Ubike闖紅燈,裝病拒檢又擅闖警車,遭依妨害公務罪送辦起訴,今首次到士林地院開庭,許自稱案發後被調職處分,已有悔意,且他剛結婚,還需要照顧生病的哥哥,請求輕判。
面對庭訊,許男表示自己碩士畢業,才剛結婚,還需要照顧生病的哥哥,經濟狀況緊繃;且案發後已被調職處分,月薪從8萬元減為7萬元,已有悔意。
由於妨害公務罪刑度為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法官表示可改為簡易判決處刑,但檢方認為,許男是市府公務員,卻在公眾場合中與警員爆衝突,應依法處理,建議讓許男支付一定金額給公庫,以使許男檢討反省,許則反映「不要太多」,法官問「2萬元可以嗎?」,許男同意。
起訴指出,57歲許男2024年12月26日上午8時許騎乘Ubike行經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民權西路口,因行駛於人行道並闖紅燈遭員警攔停,拒不配合員警查證身分,員警提出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等將其帶返警所查證身分,許又稱有心臟疾病,感覺身體不適,要求員警協助就醫。
救護人員獲報到場,員警透過警政系統及健保卡資料當場製單舉發許男,許男態度消極、拒絕簽收,又對員警及救護人員咆哮,隨後擅自開啟警用汽車右後車門,坐進警車與警僵持約40秒。
警方後續依妨害公務罪嫌將許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許男偵查時堅決否認犯行,但承辦員警職務報告及檢方勘驗筆錄等,皆指證許男犯行,檢方偵結依妨害公務罪嫌起訴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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