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監涉貪案改前特偵女檢辯護 林明佐:我半殘不會逃
刑事局前警政監林明佐任台中市刑大隊長期間,被控和九州博弈集團洩密、貪汙6616多萬元,林3月一度以1200萬元交保,但隨即遭撤銷再遭羈押,林如今改委任前特偵組檢察官越方如為其辯護,今延押庭主張交保回屏東老家限制住居,直言自己已經是「半殘之人」沒能力逃亡。
台中地檢去年5月發動搜索,將林明佐聲押獲准、起訴,台中地院今年3月命林1200萬元交保,經檢方抗告、台中高分院以林涉貪6616萬餘元,僅被扣押1216萬多元,若逃亡仍可在海外享有5400萬元鉅款度過餘生,撤銷發回,中院更裁改裁定林收押。
台中地院今開訊問庭,考量林明佐需坐輪椅行動不便,今以視訊方式讓林留在看守所內開庭,法官傅可晴詢問林明佐及其辯護人意見。
林明佐表示,他現在無法行走需要靠輪椅移動,希望法院考量他身體狀況,讓他限制住居在屏東老家,有家人照顧及無障礙空間,並請具保。
林的辯護人、律師王顥鈞指出,林目前急需到台北榮總接受BNCT治療,請審酌他身體狀況,之前交保期間戴電子腳鐐已造成左腳傷口,治療過程中也需要暫時拆卸,目前醫療費已經花了200多萬元,林願意提出500萬元至800萬元具保。
由於林明佐先前曾委任前檢察長轉任的重量級律師朱兆民,經朱多次律見後,目前換將改由同所律師、前特偵組「特偵一班」唯一女檢察官越方如辯護。
越方如說,依林明佐目前身體狀況已無逃亡可能,加上需要足夠的營養品,請法院考量他無逃亡、串證之虞,給予具保。
公訴檢察官主張,林明佐涉犯貪汙10年以上重罪,且公務員財產來源不明高達4451萬元,目前僅被扣押1216萬元,還有上千萬不法所得未扣案,顯有相當財力可逃亡,另有共犯陳政谷、徐培菁需交互詰問,仍有串證之虞,並請法院審酌林病況是否符合保外就醫要件。
檢察官也說,辯護人稱林明佐交保期間治療無法戴電子腳鐐,恐增加逃亡可能,且僅願提出800萬元保金,與先前1200萬元有落差,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撤銷具保裁定也認為過低,主張應延長羈押。
法官最後問林明佐有何補充時,他表示4451萬元包括2000多萬元是給前妻的贍養費,且他現在已經是「半殘之人」,沒有能力、體力逃亡,請求交保限制住居,法官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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