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涉貪今晚起羈押禁見2月 法官裁定書理由曝光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涉利用提案修法、舉行公聽會幫基隆港碼頭營運商爭取降低租金,且收取業者賄賂數百萬元,檢方聲押,法官裁定羈押禁見2月;裁定指出,陳歐珀出入境紀錄確實較為頻繁,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裁定說,陳歐珀經訊問後否認犯行,依他供述、羈押聲請書的各項證據及卷附證據資料,足認他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及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罪犯罪嫌疑重大。
裁定指出,陳否認犯罪,有事實足認其有滅證及串供之虞,且陳涉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趨吉避凶為人之本性,本伴隨有高度逃亡之虞,觀察陳出入境紀錄確實較為頻繁,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
法官認為,審酌陳歐珀所犯罪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權衡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被告人身自由的私益及防禦權受限制程度,再考量現今通訊軟體種類繁多,若僅命陳具保、或限制住居,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審判或執行進行,有羈押原因及必要,裁定自2025年6月4日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陳歐珀曾與im.B吸金案主嫌曾國緯掛勾,因案退出宜蘭區域立委選舉,目前檢方仍另案簽分他字案蒐證、偵緝,隨時可能啟動辦案。
檢廉單位調查,陳歐珀涉嫌從2016年到2020年間,收受聯興國際不正利益,利用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職權以提案修法、召開公聽會等方式,協助聯興國際爭取降低碼頭租金、疫情補助等。
2018年1月初,德籍「梅爾斯」貨輪不慎撞上聯興國際設置碼頭的「橋式起重機」等設備後,陳歐珀又推動修改商港法,把民營公司列入管理對象,確保業者臨岸設施遭損壞時可求償營業額損失,提案修法疑有利益輸送問題。
台北地檢署昨天指揮廉政署兵分14路搜索,約談陳歐珀及許仁圖10人到案,檢方複訊依不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聲押陳歐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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