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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評論/鞭長莫及? 直播主之亂何時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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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對於網紅處於被動接招,檢警針對觸及公然侮辱、誹謗甚至組織犯罪等發動偵辦,網紅廣告不實則依公平交易法裁罰,只是網路平台和網紅本人只求流量,對「擦邊球」都能忽視,光直播主脫口髒話,社會彷彿習以為常,幾無內控機制。
2019年,直播拍賣創造話題的連千毅,不滿經營寵物店直播主鄭又仁批評,便出言恐嚇,鄭也率眾到他的直播倉庫叫囂、砸門,連隨即趕往寵物店打人砸車;後來連千毅的倉庫再遭車輛衝撞,他又派人去寵物店開槍。
之後警方偵辦此案,進一步查出連千毅拓展黑幫組織、賣假貨等,最終法院判7年徒刑,才讓事件告段落。
然而網紅亂象沒有落幕,健身網紅館長陳之漢在連千毅事件隔年,遭黑幫策畫槍擊;本名朱玉宸的小玉涉利用AI技術合成藝人臉孔,製作「深偽色情影片」牟利;知名實況主Toyz劉偉建涉入販賣大麻煙彈判4年2月定讞;網紅「晚安小雞」造假影片,人於柬埔寨服刑。
網紅、直播主顛覆一般職業門檻,創造點閱率即能立足,但會觸到紅線包括假訊息、不實廣告、交易糾紛、兒少保護等多樣面向,遑論不少衍伸暴力犯罪,先前內政部稱對有幫派背景的直播主加強掌握,似乎全權推給警方,凸顯政府對於網紅大多鞭長莫及,直播平台使用條款和社群規範的約束力足夠?直播造成問題的反應速度有無迅速?青少年媒體素養教育能否理解、評斷網紅?直播主之亂事件在在都是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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