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運藏6千支菸遭罰3.2萬元不肯繳 執行署出這招讓外國人繳清
具有台灣國籍的某外國人搭機入境時,利用託運行李夾帶6千多支印尼丁香菸,被海關查驗發現,遭開罰3萬2千元罰鍰,超量香菸全數沒入。但由於罰鍰遲未繳清,執行署新竹分署發出通知書限期繳清,否則將扣押財產,該外國人嚇得全數繳清。
執行署新竹分署指出,財政部關務署日前查獲一名具我國國籍之外國人士,自國外搭機入境時,利用託運行李夾帶超量印尼丁香菸,經海關查驗發現其所攜帶數量高達6千多支,已遠超入境旅客菸品免稅規定限額,且該旅客未如實向海關申報,關務署遂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規定,向其裁處3萬2千元罰鍰,超量香菸全數沒入。
執行署新竹分署表示,該旅客雖已簽收裁處書,但屆期未繳納,關務署將案件移送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後,新竹分署旋即發出通知書,限義務人於相當期日前自行繳清,否則將對其財產進行扣押。該名義務人於收受新竹分署通知書後,自行將罰鍰全數繳清。
新竹分署呼籲,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家用行李物品進口,除關稅法及海關進口稅則已有免稅之規定應從其規定外,其免徵進口稅之品目、數量、金額包括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且以年滿20歲旅客為限」,提醒國內外旅客切勿心存僥倖,違規輸入菸酒除影響社會公平課稅與市場秩序外,亦將面臨法律責任。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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