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男網友家中看電影!她被硬上後仍同看夜景 淫男揭有性罪行前科
與陌生網友相約見面,記得注意人身安全!台北1名有性罪行案底的男子相約女網友到家中見面,女網友不以為意赴約,卻遭到性侵。事發後2人與受害人另1名女性友人一起欣賞夜景,受害人看夜景時沒有異樣,但之後報警求助。法官考慮到男被告認罪等因素,判處他入獄2年。
邀請女網友上門觀賞電影
27歲王姓涉案男子過往曾與1名未滿14歲女子發生性行為而被控告,於2024年7月23日在台北地院被判處1年8月有期徒刑,但獲緩刑5年。王男處於緩刑期內,卻於2024年9月26日再犯下1性罪行,他於網上認識1名成年女子,當日下午邀請女子前往其位於台北市的住所觀賞電影。
性侵後被告和受害人齊夜遊
當日大約傍晚6時,王男有意發生關係,即使受害人表達拒絕的意願,而且不斷閃躲,但王男仍然強行撫摸其胸部和下體,甚至脫去其褲子性侵得逞。事後2人仍和受害人的謝姓女友人一同前往新北市八里欣賞夜景,過程中受害人沒有明顯異樣,更坐上王男摩托車,但之後報警求助。
法官將被告判囚2年
士林地院進行審理,王男在庭上認罪,而且一直有意和受害人達成和解,但受害人3次都沒有出席調解,法官指出被告緩刑期間再度犯性罪行,顯示沒有深切悔改,考慮到王男並非有預謀犯案、主動認罪等因素,裁定強制性交罪名成立,依照刑法第59條酌情減輕刑責,判處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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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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