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辦事員不顧她喊「不要」逾40次 強吻性侵遭撤職停用4年確定
總統府林姓辦事員駕車搭載女網友上碧山巖賞夜景,卻在碧山巖停車場、轎車內強吻並指侵對方,士林地方法院依刑法強制性交罪判林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總統府認為林的行為足讓民眾認為公務紀律敗壞,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將他移送懲戒,懲戒法院第一審判林撤職,停止任用4年;林上訴,第二審駁回確定。
林2023年7月8日晚間9點40分,利用駕車搭載女網友上山看夜景的機會,在車內對女方上下其手,士林地檢署偵結後起訴。因林與被害人達成調解,士院除判刑1年10月,也諭知緩刑4年,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並應依調解筆錄支付賠償。
總統府認為林的行為有損公務員形象,導致公眾喪失對他執行職務的信賴,也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將他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林表示,2023年7月7日在批踢踢「want版」上徵友認識彼此,女方先向他要求加Line,進而開始互動。案發當天,兩人聊天氣氛極佳,在愛撫過程中,女方有小小聲說「等一下」,他因此停止愛撫私處,但兩人繼續舌吻,因而發生手指進入她私處的狀況。林說,整個過程約10至15分鐘,結束後雙方再次舌吻,後來因女方說與朋友晚上10點有約,才沒再繼續。林說思慮不周,未得到女網友明確同意而如此做,他深感抱歉。
林因疾病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2022年12月6日起擔任總統府辦事員。懲戒法院第一審認為林除違反刑事法律外,也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謹慎,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之行為」規範,為維持公務紀律,自有懲戒之必要。林不爭執女網友在7分26秒的手機錄影裡,女方說「今天才第一次見面」,從「提高音量」、「大聲」、「哭泣」,高達四十餘次一再表示「不要」及多次「拜託」,卻還是性侵,判林撤職,並停止任用4年。
因不服一審判決,林認為相較於同類型案件的懲戒,他的處分較重,判決有適用法規不當、理由不備、違反平等原則、比例原則等問題,因而上訴。
懲戒法院第二審指出,一審已詳列女網友的反應,並衡量林姓辦事員的違反行為、他的情緒病症、家庭背景而做出判決,沒有違反比例原則情事,判決未違法;至於林認為他被判得重,第二審認為個案違失行為情節、違反義務程度、行為對被害人、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的行為損害程度等不同,無從比附援引。
第二審認為一審判決無違誤,林上訴要求廢棄、改判較輕的懲處無理,因此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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