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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健身教練收費5.1萬!按摩女學員到一半性侵 賠30萬獲緩刑
台中市劉姓健身教練在前年底時,因健身網站認識另名女學員,劉收5.1萬元服務費,前往女學員住家按摩,過程中劉趁機撫摸女學員下體,進而以手指侵入女子下體2次,女學員要求退還服務費,劉以1萬元是押金為由,只還4.1萬元。一審因劉已與女子達成和解,賠償30萬元,獲判1年10月,緩刑4年,全案仍在二審審理中。
檢警調查,劉男是健身教練,前年10月間在健身網站認識另名女學員,二人以LINE相約在女學員的住處提供健身服務,劉收費5.1萬元,女學員躺在住家沙發,接受劉按摩服務時,劉先隔著內褲觸摸女子下體,隨後強脫女子內褲,不顧女子反對,以手指侵入女子下體兩次。
劉男得逞後,女子要求返回費用,劉男還以1萬元是押金為由,僅還4.1萬元給女子,女子事後告知家人後報案。
台中地院審理時,劉男已坦認犯行,另外與被害女子達成調解,已賠償30萬元,女子同意不追究劉男的刑事責任,審酌相關情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劉男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另依調解內容賠償、法治教育3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全案由檢方提出上訴後,目前在台中高分院審理中,尚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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